签了有仲裁条款的聘用合同以委托合同起诉会被驳回吗?征和律所结合北京(2025)京02民终761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签订了包含有效仲裁条款的合同后,一方以其他法律关系(如委托合同)向人民法院起诉,若诉争款项发生在该仲裁条款对应合同的履行期间且与合同内容相关,法院是否会驳回起诉?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京02民终7613号生效判决分析: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是否享有主管权,核心判断标准并非原告单方主张的案由,而是案涉争议是否受合法有效的仲裁条款约束。若诉争的款项、争议事项产生于包含仲裁条款的合同履行期间,且与该合同的履行内容直接相关,即便原告以其他法律关系提起诉讼,只要仲裁条款不存在法定无效情形,法院就会认定争议属于仲裁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本案中,某公司虽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返还款项,但案涉款项发生在双方签订的《电影制片人聘用合同书》履行期间,且款项用途与电影筹拍的聘用合同内容直接关联,而聘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北京仲裁委员会的仲裁条款,且该条款合法有效,因此两级法院均认定本案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驳回了某公司的起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
仲裁协议包括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和以其他书面方式在纠纷发生前或者纠纷发生后达成的请求仲裁的协议。仲裁协议应当具有下列内容:(一)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二)仲裁事项;(三)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仲裁协议无效:(一)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的;(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三)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仲裁协议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项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六条
在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前,被告以有书面仲裁协议为由对受理民事案件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驳回起诉:(一)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已经确认仲裁协议有效的;(二)当事人没有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提出异议的;(三)仲裁协议符合仲裁法第十六条规定且不具有仲裁法第十七条规定情形的。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某公司与杨某先后签订两份《电影制片人聘用合同书》,约定杨某担任某影片制片人,负责影片筹备、建组、拍摄、后期制作等工作,劳务报酬分别为35万元和80万元,同时明确约定双方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的,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后某公司以委托合同纠纷为由向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起诉,主张其委托杨某办理相关事务,要求杨某返还剩余办事款项25万元。某公司称案涉款项是委托办事的预支费用,与聘用合同无关,且两份聘用合同是为“办事方便”出具的假合同,并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审中杨某提出主管权异议,主张案涉争议属于聘用合同项下纠纷,应按仲裁条款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是否受《电影制片人聘用合同书》中仲裁条款的约束,人民法院对本案是否享有主管权。
法院观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对《电影制片人聘用合同书》的真实性不持异议,且未有证据证明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存在无效情形,该仲裁条款合法有效。某公司主张返还的款项发生在聘用合同履行期间,且与聘用合同的履行内容、电影筹拍事项直接相关,因此本案争议应受仲裁条款约束,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范围。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裁定驳回某公司的起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京02民终7613号
- 案由:委托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5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签订合同时务必审慎审查争议解决条款。仲裁条款具有独立性,即便合同整体效力存在争议,仲裁条款的效力仍可能被单独认定有效。一旦签署了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有效仲裁条款,因合同履行产生的所有相关争议均需通过仲裁途径解决,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救济路径、审理周期、费用标准与诉讼均存在差异,签署前应当充分评估风险。
- 切勿随意签署名实不符的合同。实践中不少当事人为了“办事方便”“走账需要”等原因签署与真实法律关系不符的合同,此类合同一旦签署,若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很难推翻其效力,反而会导致自身维权路径受限,甚至面临败诉风险。
- 若双方存在多重法律关系,起诉时应当准确厘清诉争款项对应的基础法律关系。如主张诉争事项属于另一无仲裁条款的法律关系,应当充分举证证明款项的性质、对应的交易内容与有仲裁条款的合同无关,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被法院认定受仲裁条款约束,被裁定驳回起诉。
- 如认为对方存在虚假诉讼、诈骗等违法犯罪情形,可另行通过刑事报案、刑事自诉等途径主张权利,但该类主张不影响民事案件中对仲裁条款效力及主管权的认定,需分别通过对应程序处理。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