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迹鉴定无法确认签字真实性合同有效吗?征和律所结合北京(2025)京03民终8462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在合同纠纷中,若笔迹鉴定机构出具“无法判断签字是否为同一人书写”的鉴定意见,法院是否可以结合其他在案证据认定签字真实性,进而确认合同效力?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京03民终8462号生效判决解答:
笔迹鉴定意见是民事诉讼法定证据种类之一,但并非认定签字真实性的唯一依据。当鉴定机构因比对样本不足、检材条件限制等原因出具“无法判断”的结论时,人民法院不会仅因鉴定结论不明确就直接否定签字效力,而是会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审核全案证据,结合签字人的身份权限、关联文件的签字情况、交易背景、合同实际履行情况等事实,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签字真实性作出综合判断。
本案中,虽然鉴定机构无法直接认定《项目开发服务协议》上“张某”的签字为其本人所写,但结合某厂出具的《授权委托书》上张某的签字、某厂与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上张某的签字均与案涉协议签字高度相似,张某系某厂原法定代表人张某1的妹妹且持有某厂全权委托授权,张某实际代表某厂签订案涉合作协议等一系列事实,足以形成完整证据链,证明案涉协议上的签字为张某本人所签,相应法律后果应由某厂承担。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二条: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某厂原法定代表人为张某1,张某与张某1系兄妹关系。2016年2月26日,某厂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张某全权处理公司日常经营、结算、建设及拆迁等所有事务,授权范围包括对外签署合同及文件,委托书上有张某1签字及某厂公章。
同日,张某作为某厂的代理人与白某签订《项目开发服务协议》,约定由白某介绍、协调、促成某厂与第三方合作开发土地项目,若合作成功且顺利经营,某厂按项目收入总额的1%向白某支付服务费。协议签订当日,某厂即与某公司签订了《关于经营、开发某厂集体土地工业用地北段空置土地合作协议》,合作开发案涉土地项目。
后因某厂未支付服务费,白某诉至法院。某厂辩称《项目开发服务协议》上“张某”的签字并非张某本人所签,协议不真实。一审中经司法鉴定,结论为“无法判断《项目开发服务协议》上‘张某’签字字迹与样本是否为同一人笔迹”。
法院观点
一审法院认为:某厂仅提供一份比对样本且与协议字迹差异明显,不能以鉴定结论否认签字真实性;案涉协议上“张某”的签字与《授权委托书》《合作协议》等文件上的签字高度相似,结合张某与法定代表人的亲属关系、张某持有全权授权、实际代表某厂签订合作协议等事实,足以认定签字为张某本人所签,《项目开发服务协议》合法有效,某厂应按约定支付服务费。
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结合全案证据综合认定签字真实性具有事实依据,某厂关于签字真实性的上诉理由不成立;关于“丙方”身份、服务费计算重合、一审程序违法等上诉主张均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厂需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向白某支付服务费164452.37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00元由某厂负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京03民终8462号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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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迹鉴定并非“一鉴定输赢”,当事人申请笔迹鉴定时应当尽量提供充足、同期的比对样本,最好是经双方确认的签字样本(如其他共同签署的合同、工商备案文件、公开签署的正式文书等),避免因样本不足导致鉴定结论为“无法判断”,进而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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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大额或重要合同时,建议同时要求对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并核实签约人的授权委托文件,留存授权委托书原件,避免后续因签字真实性问题产生争议。若签约人为法定代表人,建议核实工商登记信息,确保签约权限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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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类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服务内容、付款条件、服务费计算基数及计算方式,本案中双方约定“项目收入总额的1%”,法院系通过另案生效判决认定的分红款反推收入总额,若双方在协议中明确收入统计方式、对账流程,可大幅减少后续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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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合同约定不明的事项(如本案中未明确“丙方”身份),法院会结合交易时间、合同内容、实际履行情况等进行体系解释,当事人若对合同条款有异议,应当及时签订补充协议明确,避免事后产生纠纷。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