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托管服务交付湿谷折算后能否扣烘干费运输费?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1民终1248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固定总价的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合同中,双方协商一致将交付标的物从干稻谷变更为湿稻谷并按含水率折算干谷重量结算的,委托方能否以服务商未提供烘干、运输服务为由,扣除对应单项服务费用?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1民终12487号生效判决分析:针对上述争议,需结合合同计价规则、履行变更情况、举证责任分配三个维度分别认定:
- 关于运输费:农业托管服务合同中交付地点由委托方指定的,服务商将标的物交付至委托方指定地点即完成运输义务;委托方主张自行承担了运输费用的,需举证证明费用实际产生及具体金额,否则无权扣除对应运输费。
- 关于烘干费:若固定总价合同明确列示了烘干服务的对应价格,且烘干为独立的合同义务,服务商客观上未提供烘干服务的,即使双方约定将湿稻谷折算为干谷重量结算,也仅为产量核算方式,不能视为服务商已履行烘干义务,委托方有权扣除对应烘干费。
征和律所特别提示:固定总价合同并非绝对不能调整价款,核心要看合同中列明的分项服务是“成本构成参考”还是“独立计价的可履行义务”,若为后者且服务商未实际履行,法院可支持扣减对应费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4年3月,重庆市某种业公司与重庆某开发公司签订《农业生产全程托管服务合同》,约定某开发公司将5000余亩水稻、高粱托管给种业公司,固定服务费为850元/亩,价格构成包含运输费30元/亩、烘干费80元/亩等17项,种业公司需交付含水率不超过13.5%的干稻谷至指定仓库。2024年收割季,双方协商变更为交付湿稻谷,后续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按含水率折算干谷重量结算,但未就运输费、烘干费的扣除达成一致。某开发公司支付了除运输费、烘干费之外的全部服务费,种业公司起诉要求支付剩余45万余元服务费。
争议焦点
1. 种业公司是否完成了运输义务,某开发公司能否扣除运输费?2. 种业公司未实际提供烘干服务,某开发公司能否扣除烘干费?
法院观点
关于运输费:涉案合同约定交付地点由某开发公司指定,种业公司已将稻谷交付至某开发公司指定的田间运输车辆,且某开发公司未举证证明其实际承担了运输费用及具体金额,故种业公司已完成运输义务,某开发公司应支付运输费。
关于烘干费:烘干是合同明确约定的独立服务项目且对应固定价格,种业公司客观上未实施烘干操作,干湿折算仅为重量核算方式,不能替代实际烘干服务,某开发公司接收湿谷后仍需承担烘干成本,故种业公司无权主张烘干费。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某开发公司支付种业公司运输费122819.7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双方均上诉,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1民终12487号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21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签订固定总价服务合同时,需明确分项价格的性质:若为总价包干、不随单项服务调整的,需明确约定“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包干,所列分项仅为成本参考,不得因单项服务内容调整扣减合同总价”;若分项为独立计价项目,需明确约定未提供对应服务时的扣减规则,避免后续争议。
- 协商变更合同履行内容时,需同步明确价款调整规则:本案中双方仅约定了湿谷折算方式,未明确运输费、烘干费的负担,才引发诉讼。建议变更交付方式、服务内容时,直接在补充协议中写明费用是否调整、调整标准,避免“另行协商”的模糊约定。
- 主张扣减价款的一方需留存完整证据:若委托方主张自行承担了某项服务的成本,需留存费用支付凭证、对应合同、结算单据等完整证据,明确费用金额与本案的关联性,否则将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 农业类合同需充分考虑行业特殊性:农业生产受天气、收割周期、收购政策影响较大,建议在合同中提前约定不同交付方式、不同气候条件下的价款调整机制,避免临时变更产生纠纷。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