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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受伤后续治疗费没实际产生能赔吗?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1民终468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后续治疗费尚未实际产生,能否仅凭司法鉴定意见主张提前赔付?保险公司以费用未实际产生为由拒绝赔偿,要求待实际发生后再主张的,法院会支持吗?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1民终4687号生效判决分析:

根据我国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法律规定,后续治疗费并非必须待实际产生后才能主张。如果有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或者具备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能够证明后续治疗费用是必然发生的,赔偿权利人可以在首次起诉时就将该笔费用与已经实际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主张,无需等待实际产生后另行起诉。

本案中,魏某因交通事故造成颅脑损伤、颅骨骨折等多处伤害,经司法鉴定明确其需要继续行促进损伤修复、定期复查及营养神经等治疗,后续费用约5000元,该费用属于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因此法院支持了魏某的该项主张。二审中魏某提交的实际复查费用证据,也进一步印证了后续治疗的必要性,法院最终驳回了保险公司的上诉。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六条第二款: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4年7月17日,陈某驾驶小型轿车在重庆市北碚区同康路路段右转时,与直行的魏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自行车发生擦挂,造成魏某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陈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魏某无责任。

魏某受伤后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30天,诊断为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脑挫伤出血、颅骨骨折等多处损伤。出院后魏某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意见为:魏某颅脑损伤构成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约5000元,误工时限180日、护理时限60日、营养时限60日。

经查,陈某驾驶的车辆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保额200万元的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已垫付交强险医疗限额18000元。

争议焦点

1. 魏某主张的后续治疗费尚未实际产生,是否应予支持?

2. 保险公司主张扣除20%非医保用药费用由陈某承担,是否有法律依据?

法院观点

关于后续治疗费: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规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本案中司法鉴定意见已明确魏某的后续治疗项目及费用,二审中魏某也提交了实际产生的复查费用证据,足以证明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因此该费用属于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一审支持后续治疗费符合法律规定,也有利于一次性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

关于非医保用药:首先,保险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已就非医保用药免赔的条款向投保人尽到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该免责条款不发生效力;其次,保险公司未就非医保用药的具体项目和金额申请司法鉴定,也未与各方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其要求扣除20%非医保用药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裁判结果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梁平支公司在保险限额内赔偿魏某各项损失共计190543.14元,陈某赔偿魏某鉴定费及鉴定检查费共计2492.4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1民终4687号
  •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关于后续治疗费的主张时机:如果受害人的伤情存在明确的后续治疗需求(如骨折内固定取出、颅脑损伤后续康复复查、瘢痕修复等),建议在进行伤残等级鉴定时,一并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后续治疗费的鉴定。只要鉴定结论明确后续治疗的必要性和具体费用,且该费用具有合理性,法院通常会支持一并赔付,避免当事人后续再次起诉的诉累。但如果后续治疗的不确定性较高(如是否需要二次手术需根据恢复情况确定),则可能需要待实际产生后再另行主张。

2. 关于非医保用药免赔的抗辩: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保险公司常以“医保外用药不予赔付”作为抗辩理由,但该条款属于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必须举证证明其在投保时已就该条款向投保人作出了足以引起注意的提示,并对条款内容进行了明确说明,否则该条款不产生法律效力。同时,保险公司还需举证证明非医保用药的具体项目和金额,如果无法举证也不申请司法鉴定的,法院不会支持其扣减非医保用药的主张。

3. 关于误工费的举证要点:主张误工费时,受害人需要提交劳动合同、工资银行流水、单位误工证明、纳税记录等完整证据,证明自己的收入标准以及因受伤实际减少的收入。如果仅提交部分工资流水,无法证明受伤前的平均收入和误工损失的,法院可能会参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相近行业的平均工资酌情认定,可能无法达到受害人的预期赔偿金额。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