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第三方走账代发农民工工资被扣工程款,能告领薪个人要不当得利吗?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1民终5116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施工企业帮忙给第三方走账代发农民工工资,事后被发包方从自己的工程款里扣了对应款项,能不能起诉领取工资的个人主张不当得利返还?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1民终5116号生效判决分析:不当得利的核心构成要件为「一方获得利益、另一方遭受损失、获利无合法依据、获利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四要件缺一不可。本案中,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在案涉《农民工工资表》上加盖公章,明确知晓并同意发包方通过自身账户代第三方劳务公司发放工资,属于自愿协助走账的行为;杨某勇等领薪人员是基于提供劳务的事实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的权利基础,并非无依据获利。同时,现有证据仅能证明杨某勇领取了本人的15000元工资,无法证明其个人占有了全部30万元走账款,因此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直接起诉领薪个人主张返还全部30万元的请求不符合不当得利的构成要件,无法得到法院支持,其损失应当向实际获得走账利益的第三方劳务公司另行主张。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八十五条: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中国某(集团)有限公司发包的重庆某酒店群地坪及车库动线分包工程。因第三方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无法直接走账收取劳务费,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同意发包方通过自身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代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发放30万元农民工工资,并在对应的《农民工工资表》首页分包施工单位处加盖了公章。
后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起诉发包方索要欠付工程款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认定该30万元属于发包方已向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支付的工程款,从其应收工程款总额中予以扣除。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认为自己未实际收到该30万元,且《农民工工资表》中的领薪人员均为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的工人,其中杨某勇系劳务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占有了全部走账款,遂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杨某勇,要求其返还30万元及利息。
争议焦点
杨某勇领取案涉工资是否构成不当得利,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能否要求杨某勇返还30万元款项?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第一,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主动在《农民工工资表》上盖章,明确知晓案涉30万元是代第三方劳务公司发放的农民工工资,其同意走账的行为属于对自身权利的处分,不存在被欺诈、胁迫的情形;第二,杨某勇等领薪人员是基于提供劳务的事实获取劳动报酬,具有合法依据,不属于无理由获利;第三,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杨某勇个人占有了全部30万元走账款,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第四,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因代他人走账导致工程款被扣的损失,应当向实际获得走账利益的第三方主体主张,无权要求提供劳务的个人返还。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二审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1民终5116号
-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5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严禁无协议协助第三方走账:施工企业切勿因人情、行业惯例等原因,在未签订任何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同意以自身账户帮第三方走账、代发工资或代收款。一旦发包方将走账金额计入已付工程款,施工企业将直接面临工程款损失,且后续向第三方追偿的举证成本、时间成本极高。
- 走账必须明确权利义务:如果确需协助第三方走账,必须签订正式的《代走账协议》,明确约定走账金额、返还时间、资金占用利息、违约责任,同时要求第三方提供足额的财产担保或保证人担保,避免后续追偿无门。
- 不当得利维权需找准责任主体:如果因走账产生损失,应当以实际获得全部走账利益的主体(如本案中的重庆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为被告提起诉讼,而非直接起诉领取劳动报酬的个人,否则将因被告主体不适格、举证不能等原因面临败诉风险。
- 诉讼中谨慎作出自认陈述:在任何诉讼程序中,当事人作出的对己方不利的陈述都将被法院作为证据采信,本案中重庆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另案工程款纠纷中自认同意代第三方走账的陈述,直接成为了本案中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关键证据,因此当事人在诉讼中陈述事实务必严谨,必要时可咨询专业律师后再作出表述。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