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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帮工换变压器被电击受伤责任谁担?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5)渝05民终345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责任应当如何划分?被帮工人能否以与第三方存在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侵权赔偿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渝05民终3451号生效判决分析:

首先,无偿帮工关系下的人身损害赔偿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按照各自的过错程度分担责任。如果帮工人自身存在违规操作、未尽安全注意义务的过错,可以减轻被帮工人的责任;如果被帮工人未尽到管理、提醒、制止义务,或者其工作人员存在履职过错,就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本案中更换灯箱变压器不属于胡某娥的本职工作范围,其主动参与更换的行为属于无偿帮工;某恩家居的电工作为专业履职人员,中途擅自离场,未对胡某娥无资质、未断电的危险操作进行制止,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属于职务行为范畴,应由其用人单位某恩家居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某恩家居主张其与广告位承租人约定了维修责任由承租人承担,但该约定属于双方内部的合同约定,不能对抗侵权关系中的受害人。本案是侵权责任纠纷,承租人并非直接侵权人,不属于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某恩家居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承租人另行追偿。

最终法院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定帮工人胡某娥与被帮工人某恩家居各承担50%的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和案件实际情况。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五条第一款: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根据帮工人和被帮工人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被帮工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重庆某恩国际家居名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恩家居)是重庆某家居商场的经营管理方,将商场内的商铺及对应广告位出租给商户李某,重庆川某达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某达公司)负责该广告位的广告布更换工作。

2022年9月29日晚,川某达公司的工作人员胡某娥、穆某绪在现场更换广告布时,某恩家居的电工携带新变压器到场,准备更换广告灯箱内损坏的变压器,后电工因其他事务中途离场。胡某娥在未断电、且无电工作业资质的情况下自行更换变压器,不慎被电击受伤。

胡某娥受伤后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因各方就赔偿事宜协商不成,胡某娥将某恩家居、川某达公司、田某川、文某、李某等起诉至重庆市南岸区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1. 胡某娥的损害后果与电击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2. 一审是否遗漏广告位承租人作为必要诉讼参加人?
  3. 本案的责任划分是否合理?

法院观点

关于因果关系:司法鉴定意见书明确记载胡某娥入院时右手有电击致烧焦伤口,结合事发经过,足以认定损害与电击存在因果关系,某恩家居未提交相反证据,该主张不成立。

关于遗漏当事人:本案属于侵权责任纠纷,广告位承租人并非案涉侵权行为的实施主体,不是必要共同诉讼参加人,某恩家居与承租人之间的合同纠纷可另行解决,一审程序合法。

关于责任划分:胡某娥无电工证、未断电操作,自身存在过错;某恩家居的电工作为专业人员中途离场,未制止危险操作,存在履职过错,应由单位承担责任。一审判令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符合法律规定和本案实际情况。

裁判结果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恩家居需赔偿胡某娥各项损失共计210908.93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渝05民终3451号
  •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5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对于商场、物业、园区等经营管理方:一是对电气、消防、电梯等高危设施的维修维护,必须安排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操作,严禁工作人员擅自离岗;二是发现无关人员违规操作高危设施的,必须第一时间制止,避免发生安全事故;三是如果与承租人、合作方约定了设施维修责任的,要在书面合同中明确约定责任范围、追偿条款,一旦因第三方原因承担了侵权责任,可以依据合同约定向责任方追偿。

  2. 对于普通务工人员:一是严格按照工作范围作业,不要擅自参与超出自身工作内容、尤其是需要专业资质的高危作业(如电工作业、高空作业、焊接作业等);二是从事相关作业时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范,比如电工作业必须先断电、验电,佩戴绝缘装备,不要心存侥幸;三是如果确实需要帮工,要提前确认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同时留存好帮工的相关证据,一旦发生事故,便于后续维权。

  3. 对于帮工受伤的维权要点:第一时间固定现场证据(拍照、录像、找证人作证),及时就医并保留好全部医疗凭证;如果是为单位帮工,要注意收集和单位工作人员的沟通记录、工作安排记录等,证明帮工的事实和被帮工人的过错;协商不成的,及时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

另外实践中还要注意区分帮工关系与雇佣、承揽关系:如果是受雇主安排从事工作,属于雇佣关系,雇主承担无过错责任;如果是承揽人在完成承揽工作中受伤,定作人一般不承担责任,只有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只有无偿为他人提供劳务的情形,才适用帮工关系的过错分担规则。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