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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邻通道停车被邻居堵能索要误工费吗?征和律所结合梅州(2025)粤14民终749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在公共相邻通道停放车辆被邻居放置障碍物阻挡,被堵方主张的误工费/停运损失能否获得法院支持?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粤14民终749号生效判决解答: 很多人遇到相邻纠纷时容易“以牙还牙”,但最终索赔时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核心原因有三点: 1. 自身先有过错:公共通道是全体相邻权利人共用的,如果你停车的位置本身就妨碍了邻居正常施工、通行,违反了相邻关系的基本处理原则,那你对后续纠纷的发生就有明显过错,自身也要承担责任; 2. 对方过错程度有限:如果邻居是在自己合法权益被你侵害、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才采取过激措施,而且障碍物并没有完全阻碍车辆移出,通过合理努力就能挪开,那对方的侵权责任会相应减轻; 3. 损失证据不足+放任扩大:主张误工费、停运损失必须拿出实打实的证据,比如收入减少的流水、营运资质等,不能只靠之前的收入推算;而且被堵后要及时想办法挪车、减损,不能放任车停几个月不管,扩大部分的损失法院不会支持。 结合本案来看,上诉人停车紧贴邻居家待施工的外墙,明显妨碍施工,收到移车通知也不挪,自身过错在先;被上诉人夫妇放水缸堵车虽不对,但事出有因,且障碍物可以挪动;上诉人既没及时采取措施减损,也拿不出实际误工损失的证据,所以法院最终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黄某1与黄某2、徐某系邻里关系,双方房屋相邻,中间有一条公共通巷,此前已因相邻权益纠纷多次诉至法院。2024年6月,黄某2、徐某拟对紧邻公共通巷的房屋外墙进行粉刷施工,施工必须使用通巷空间。此前黄某1母亲曾用三轮车阻挡施工,经当地派出所民警劝说后才移开。

2024年6月7日,黄某1将其私人小型轿车停放在公共通巷内、紧贴黄某2家待施工外墙的位置,停放后车辆驾驶位车门无法正常开启,也直接阻碍了外墙粉刷施工。黄某2方随即报警,黄某1收到官方移车通知后未予回应,也未挪走车辆。次日,黄某2、徐某将注满水泥的水缸、木架放置在案涉车辆后方,阻挡车辆通行。

黄某1认为黄某2、徐某的行为侵犯其车辆使用权,遂向一审法院起诉,要求判令黄某2、徐某移开障碍物、保持车辆通行,并赔偿自2024年6月8日起至车辆开走之日止的误工费(按每日800元计算,暂计30天为24000元)。一审诉讼过程中,黄某1变更诉讼请求为要求赔偿96天误工费共计76800元。

一审法院审理中,于2024年9月12日到现场勘查,协助移开了水缸、木架等障碍物,黄某1当日将车辆开走。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黄某1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判决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黄某1不服一审判决,向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案争议焦点为黄某1主张的76800元误工损失能否得到支持。 首先,案涉公共通巷系双方共同使用的通道,黄某2、徐某粉刷外墙施工必须使用通巷空间。黄某1停放车辆紧贴待施工外墙,客观上阻碍了施工,违反了《民法典》规定的相邻关系处理原则,且其母亲此前已有阻工行为,黄某1对纠纷发生存在明显过错。 其次,黄某2、徐某放置水缸、木架阻挡车辆的行为确属不当,侵害了黄某1的车辆使用权,但该行为系其合法施工权益持续受侵害、沟通未果后的过激反应,且障碍物可通过合理努力移除,并未完全剥夺车辆通行可能。 再次,黄某1收到移车通知后未积极回应,车辆被堵后也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损,而是放任车辆长期停放,对损失扩大存在明显过错;同时,黄某1主张其从事顺风车营运,但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车辆被堵期间实际收入减少的金额,仅以过往收入推算损失缺乏依据,且其自认在车辆被堵后2个月左右就另购车辆继续营运,实际误工期远短于96天,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裁判结果

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3日作出(2025)粤14民终749号民事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黄某1负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粤14民终749号
  • 案由:相邻关系纠纷
  • 审理法院: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3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相邻纠纷看似事小,但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化矛盾,甚至引发多次诉讼,不管是哪一方,都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公共通道使用守底线:公共相邻通道是全体相邻权利人共用的,停放车辆、堆放杂物都要以不影响他人正常通行、施工、生活为前提,哪怕是临时停放,也要尽量避开邻居的合理使用需求,更不能故意用车辆、杂物堵路泄愤,否则不仅可能要承担侵权责任,还可能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2. 权益受损别“以暴制暴”:如果发现邻居占用公共通道影响自己的合法权益,第一时间可以通过拍照、录像留证,然后优先找邻居协商、找物业/村委调解,或者报警求助,千万不要采取堵门、砸车、破坏财物等过激方式维权,否则本来是受害方,反而可能变成侵权方,还要赔偿对方损失。 3. 损失扩大要自行担责:如果自身车辆或财物被他人阻挡、损坏,要及时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比如车辆被堵可以先找拖车、或者报警协调挪车,确实无法解决的要及时起诉,必要时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不要放任损失扩大,否则扩大部分的损失法院不会支持。 4. 索赔要留好证据:不管是主张误工费、停运损失还是财产损失,都要提前准备好充分的证据,比如营运证、收入流水、误工证明、损失评估报告等,空口无凭的索赔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5. 相邻纠纷优先调解:邻里之间抬头不见低头见,打官司往往会激化矛盾,后续还可能产生更多纠纷,建议尽量通过调解方式解决,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律师作为第三方介入协商,争取双赢的结果。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