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未按合同配齐人员工作时长不足物业费能打几折?征和律所结合柳州(2025)桂02民终108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合同约定配齐岗位人员、工作人员工作时长不达标时,物业服务费应当如何核算?违约产生的律师费该由谁承担?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桂02民终1087号生效判决解答:首先,物业公司未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不能主张全额物业服务费,法院会结合缺岗情况、服务瑕疵程度、实际服务成果酌情扣减,并不会直接按服务时长比例折算费用;其次,若双方对费用争议均有过错的,律师费会按过错比例分担,不存在“之前起诉撤诉就不能再主张律师费”的说法,只要是本次诉讼实际产生的、有合同依据的合理律师费,法院会结合过错程度予以支持。具体到本案,法院综合物业公司缺2名岗位人员、工作时长未达约定但已提供基础物业服务的情况,酌情按约定标准的80%核算物业费,同时因双方对费用争议均有责任,仅支持了约定1.5万元律师费中的7500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一款: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真实案例
2020年,广西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乙公司)中标柳州市某支队的保洁、水电维修服务项目,合同约定考试中心服务区域需配备项目经理1人、水电工1人、保洁员12人,各岗位每日工作8小时,月服务费标准为72357.71元,同时约定违约方需承担守约方为维权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
后该项目考试中心区域的物业服务权利义务经两次三方协议转让,最终由广西某汽车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甲公司)承接,甲公司需承担2022年4月1日起的物业费支付义务。2022年4月至11月期间,乙公司仅为考试中心派驻了12名工作人员(含1名水电工、11名保洁员,无专职项目经理),且工作人员工作时长、月休息天数均不符合合同约定,双方就物业费核算标准产生多次书面沟通未果,乙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甲公司支付全额物业费330778.56元及律师费15000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乙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存在缺岗2人、服务管理不符合约定的情形,但已实际提供基础物业服务,因此酌情按约定标准的80%核算物业费,同时因双方对费用争议均存在过错,仅支持律师费7500元。甲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乙公司员工每日仅工作4小时,应按50%标准核算物业费且无需承担律师费。
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甲公司主张按50%核算物业费缺乏事实及合同依据,一审法院综合全案情况酌情按80%核算物业费、支持7500元律师费并无不当,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甲公司需向乙公司支付物业服务费260142.48元、律师费7500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桂02民终1087号
- 案由: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06-26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第一,对物业使用人(包括业主、受让物业服务权利的主体)而言:如果认为物业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一定要及时固定有效证据,比如服务瑕疵的拍照录像、工作人员考勤记录、向物业公司书面提出异议的函件及签收凭证等,不要仅凭口头主张服务不达标,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无法要求扣减物业费;同时,对物业公司的请款申请有异议的,要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留存完整沟通记录,避免被法院认定为默认服务达标。
第二,对物业服务企业而言: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配备人员、提供服务,确因实际情况需要调整岗位、人员配置的,一定要和服务对象签订书面变更协议,避免后续被主张服务瑕疵扣减费用;同时要妥善保管考勤记录、服务台账、月度工作报告等履行合同的凭证,一旦产生纠纷可以作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的核心依据。
第三,关于维权律师费的承担:如果合同明确约定违约方承担守约方的律师费,只要是本次诉讼实际产生的合理费用,哪怕之前因撤诉重新起诉,也不属于重复主张,法院会结合双方过错程度酌情支持,不存在“撤诉后就不能再主张律师费”的误区。
此外,本案涉及政府采购合同的权利义务转让,只要是各方签字确认、不改变原合同核心内容的转让行为均合法有效,受让方在承接权利义务前,一定要全面梳理原合同的约定,明确自身的权利义务边界,避免因不了解合同内容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