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同等责任商业险要赔70%吗?征和律所结合邢台(2025)冀05民终2030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被交警认定为同等责任的,保险公司商业三者险的赔偿比例是50%还是70%?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冀05民终2030号生效判决解答:很多人误以为交通事故同等责任就是双方各承担50%的损失,但这个规则仅适用于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即使双方负同等责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比例也会高于50%。
在河北省范围内,根据地方道路交通法规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需承担70%-80%的赔偿责任,对应的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也应按照该比例进行赔付。本案中二审法院正是依据该规则,驳回了保险公司要求按50%比例赔付的上诉请求,维持了一审70%的责任比例认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五十八条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或者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超过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依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一)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七十至百分之八十;
(二)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六十;
(三)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减轻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
(四)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负事故次要责任的,减轻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真实案例
2024年9月,刘某某驾驶登记在李某某名下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邢台市广宗县某路段时,与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道路的李某某相撞,造成李某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李某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死者李某某与肇事司机刘某某负本次事故同等责任。案涉车辆在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200万元限额的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
死者的配偶陈某及三名子女作为原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及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95万余元。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本次事故发生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双方负同等责任,故对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予以上浮,确定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70%的赔偿责任。经核算各项损失后,判决保险公司赔偿陈某等四名原告各项损失共计664255.64元,同时驳回了死者配偶的弟弟(不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诉讼请求。
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商业险应按50%比例赔偿,同时认为误工费证据不符合规定、丧葬费已由肇事方垫付不应重复赔付,要求改判或发回重审。
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
- 关于赔偿比例:本次事故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河北省实施办法的规定,原审判决保险公司在商业三者险承担70%比例责任适用法律正确,保险公司要求按50%承担的主张不成立。
- 关于误工费:死者系农民,事发后抢救4天,原审按照农林牧渔业标准计算误工费符合法律规定。
- 关于丧葬费:丧葬费属于人身损害法定赔偿项目,保险公司依法负有赔付责任,肇事司机刘某某垫付的3万元丧葬费,受害方收到赔偿款后应当予以退还或在执行时解决。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5)冀05民终2030号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河北省邢台市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交通事故责任比例不等于赔偿比例,二者不能直接划等号。机动车之间的事故可以按责任比例直接分摊损失,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的事故,机动车一方需承担更高的赔偿责任,具体比例各地有明确的地方性法规规定,当事人索赔时不要自行压低赔偿金额,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 误工费主张并非必须提供收入流水。如果受害人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可提供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村委会证明等证据证明其劳动能力及从业情况,按事故发生地农林牧渔业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主张误工费,即使是抢救期间的误工损失也可获赔。
- 肇事方垫付的费用无需重复诉讼。如果肇事方已经垫付了丧葬费、医疗费等费用,可在受害人收到保险公司的全额赔偿款后协商退还,也可在执行阶段直接申请抵扣或返还,无需另行起诉,节省时间和诉讼成本。
- 起诉时要注意原告主体资格。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只有死者的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才有权主张赔偿,且有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的,第二顺序继承人无权主张。本案中死者配偶的弟弟不属于死者近亲属,因此其诉讼请求被法院驳回,起诉前务必梳理清楚赔偿权利人范围,避免做无用功。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