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后未交保费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公司仍有权索要吗?征和律所结合哈尔滨(2025)黑01民终38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财产保险合同生效后,投保人未按约定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提起诉讼主张保费,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期间届满的,投保人是否仍需支付保险费并承担违约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黑01民终383号生效判决分析:财产保险合同中,投保人交纳保险费与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是并列的合同义务,并非互为前提条件。只要保险合同依法成立且无附条件、附期限的生效约定,合同自成立时即生效,保险人自约定的保险期间起始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保险条款约定“投保人未交保费的,保险人不承担保险事故赔偿责任”的,该条款属于免责条款,而非对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附条件约定,不能以此免除投保人交纳保险费的合同义务。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通过诉讼方式主张保费的,即便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期间届满,仍属于合理行使权利,投保人应当按约定支付保费并承担逾期交费的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四条: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照约定的时间开始承担保险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最新案例
2022年11月,某某建筑工程公司为其承建的哈尔滨市阿城区某建设工程,向某某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投保建设工程质量保证保险。保险公司同日出具保险单,约定保险期间为2022年11月19日0时至2024年11月18日24时,保险费4180.54元,交费日期为2022年11月19日。保险条款第十六条约定:投保人未按约定交付保险费和提供必要反担保的,对应期间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合同成立后,某某建筑工程公司始终未交纳保险费。2024年8月28日,某某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投保人支付保费及资金占用利息,案件审理过程中保险期间于2024年11月18日届满。一审法院认为,投保人未交保费,保险人未实际承接风险,保险期间届满后再主张保费违反公平原则,判决驳回保险公司全部诉讼请求。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
本案争议焦点为:投保人未按约交纳保险费,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起诉、审理中期间届满的,投保人是否仍需支付保费及承担违约责任。
二审法院认为:案涉保险合同无附条件、附期限生效约定,自成立时即生效。投保人交保费与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系并列义务,并非互为前提,“未交保费不赔”的条款仅为免责约定,不能视为对保险责任开始时间的限制,保险人自保险期间起始日起已承担潜在风险。保险公司在保险期间届满前起诉主张权利,符合法律规定,投保人未交保费构成违约,应承担继续履行及赔偿损失的责任。
最终裁判结果:撤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阿城区人民法院(2024)黑0112民初5612号民事判决;某某建筑工程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向某某财产保险公司哈尔滨分公司支付保险费4180.54元,并按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支付自2022年11月19日起至款项付清之日止的利息;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某某建筑工程公司负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黑01民终383号
- 案由:财产保险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财产保险合同纠纷中,保费交纳与保险责任的关系是常见争议点,保险机构与投保人均需注意合同条款的明确约定,避免产生歧义:
- 对保险机构而言:若需将“投保人交清保费”作为保险责任开始的前提,应当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责任自投保人实际交清全部保险费之日起开始”,而非仅约定“未交保费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该条款可能被认定为免责条款,无法免除投保人的交费义务,也可能引发保险责任起算时间的争议。同时,保险机构应当在保险期间内及时主张欠交的保费,避免因怠于行使权利产生不必要的抗辩。
- 对投保人而言:投保后如因自身原因不愿继续履行保险合同,应当及时向保险人发出解除合同的通知,切勿以“不交保费、不理会”的方式消极处理,否则可能被认定为违约,不仅需要补交保费,还可能承担资金占用利息、诉讼费等额外损失。
- 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明确了财产保险中“未交保费不赔”条款的性质,区分了“保险责任免除”与“保险责任未开始”的不同法律效果,对同类案件的处理具有参考价值。如遇保险合同纠纷,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结合合同约定与案件事实制定维权方案。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