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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代运营服务未达预期交的2万保证金能退多少?征和律所结合焦作(2025)豫08民终101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电商代运营服务未达销售预期,提前终止合同后,已经缴纳的2万元服务保证金能退吗?具体退费比例如何确定?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豫08民终1013号生效判决解答:电商代运营类服务合同中,提前终止合同后已交的服务费(保证金)能否退还、退还多少,核心要看三个因素:一是合同解除的过错方及过错程度,二是服务方实际已提供的服务内容和成本,三是双方的实际损失情况。

本案中,河南某电商服务公司作为专业代运营机构,有义务在签约前将所有涉及费用的事项(包括平台保证金、仓储费、卸货费等额外支出)明确告知委托方,但它直到店铺开通后才陆续告知这些费用,直接导致双方产生矛盾、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存在明显过错。而莘县某公司作为商事主体,签订合同时没有仔细核实费用明细、谨慎审查合同条款,对合同解除也有一定过错。同时,河南公司确实完成了店铺开通、产品上架等部分服务,付出了一定人力成本。

因此法院最终酌定按照50%的比例退还费用,也就是2万元退1万元,既考虑了双方的过错程度,也平衡了已履行服务的成本,是此类服务合同纠纷中比较常见的裁判尺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
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合同因违约解除的,解除权人可以请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担保人对债务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仍应当承担担保责任,但是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2024年6月,莘县某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莘县公司)与河南某电商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公司)签订《供应链服务合作协议》,约定河南公司为莘县公司提供社区团购平台入驻、基础运营等服务,莘县公司支付2万元服务费用。合同签订当日莘县公司支付了2万元,河南公司出具收据,单方备注“供货满一年流水达到壹佰万退还保证金”。

合同签订后,河南公司为莘县公司开通了多多买菜平台店铺、上架了产品,并对接了第三方仓库。但后续莘县公司得知还需要向平台缴纳1万元质量保证金,以及仓储费、卸货费、促销费等额外费用,且产品上架后总销售额仅45.72元,远低于预期。双方因补足平台保证金等问题产生争议,莘县公司于2024年7月提出终止合同,要求退还2万元费用,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案涉服务合同事实上已解除。对于合同解除的过错:河南公司作为专业电商服务机构,未尽到充分的费用告知义务,未在签约时明确告知平台保证金、仓储费等额外支出,存在一定过错;莘县公司作为商事主体,未谨慎审查合同条款、核实合作细节,对合同解除也有过错。

同时,结合合同履行期限仅1个月左右、河南公司已提供部分服务、莘县公司实际亏损等情况,酌定河南公司按50%比例退还费用。关于收据上的“满一年流水100万才退保证金”条款,因属于河南公司单方备注,莘县公司未签字确认,对莘县公司不具有约束力。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河南公司退还莘县公司1万元,双方均不服提起上诉。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豫08民终1013号
  •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3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签合同前务必核实全部费用明细。除了给代运营公司的服务费/保证金外,还要主动询问是否有平台保证金、仓储费、物流费、促销费、平台扣点等所有可能产生的费用,将全部费用标准、承担主体写进正式合同,不要轻信口头承诺的“无其他费用”。
  2. 谨慎对待保证金退还条件。如果合同或收据上写有“年销XX万才退保证金”“做满一年才退费”等条款,一定要结合自身经营情况判断是否合理,并且要确保该条款是双方共同确认的(双方签字盖章),单方出具的收据备注如果没有你方签字确认,事后可以主张不发生效力。
  3. 明确约定服务标准与解约条款。建议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代运营的具体服务内容、考核指标(比如月度/季度销售额、曝光量、上架SKU数量等),以及达不到考核标准时的退费比例、解约条件,避免后续扯皮。
  4. 注意留存客观证据。如果遇到代运营公司虚假宣传、未按约定提供服务的情况,要保存好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录音、合同、付款凭证等证据。本案中莘县公司提供的员工证人证言,因证人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未被法院单独作为定案依据,因此维权时尽量收集书面、视听资料等客观证据,证明力更强。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