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受伤后雇主责任险和附加24小时意外险能否叠加赔付?征和律所结合驻马店(2025)豫17民终117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雇主为员工投保雇主责任险及附加24小时意外险后,员工工作期间受伤,能否同时主张主险与附加险的伤残赔偿金?保险合同中的伤残比例赔付条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豫17民终1171号生效判决分析:首先,附加24小时意外险虽登记为雇主责任险的附加险,但只要保险条款未明确约定主险与附加险不得叠加赔付,且保险公司无法举证证明已就“不得叠加赔付”的规则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的,员工因同时符合两类险种理赔条件的事故受伤,有权同时主张主险与附加险的相应赔偿。其次,保险合同中约定的按伤残等级对应的固定比例赔付的条款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需就该条款的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向投保人尽到法定的提示及明确说明义务,仅能提供加盖投保人公章的格式化投保人声明,无法证明确实履行了实质说明义务的,该比例赔付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法院可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定标准计算伤残保险金数额。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九条第一款:保险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中的责任免除条款、免赔额、免赔率、比例赔付或者给付等免除或者减轻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可以认定为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2022年4月,驻马店某公司为员工彭某等15人在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保险B款,同时附加24小时意外A条款,两类险种的每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均为70万元,雇主责任险还包含医疗费、误工费赔偿责任。2022年11月,彭某在从事电工工作期间从高处跌落受伤,先后两次住院治疗,自费支出医疗费41591.95元,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双方因理赔金额产生争议,彭某诉至法院,保险公司主张附加24小时意外险仅为雇主责任险的非工作时间扩展保障,不能与主险叠加赔付,且应按合同约定的八级伤残对应10%的比例赔付伤残保险金。
争议焦点:1. 雇主责任险与附加24小时意外险是否可以叠加赔付?2. 保险合同中的伤残比例赔付条款是否有效?
法院观点:首先,保险公司未能举证证明保险条款中明确约定了主险与附加险不得叠加赔付,也未就该限制赔付的规则向投保人尽到明确说明义务,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彭某有权同时主张两类险种的伤残赔偿;其次,案涉伤残比例赔付条款属于免责条款,保险公司仅能提供加盖投保人公章的格式化投保人声明,无法证明其已就该比例条款的具体内容、法律后果向投保人尽到了实质的明确说明义务,故该比例赔付条款不发生法律效力。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中国平安某有限公司驻马店中心支公司向彭某支付雇主责任险伤残保险金241407元、24小时意外险伤残保险金241407元、医疗费保险金41591.95元、误工损失保险金12250元,合计536655.95元;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保险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豫17民终1171号
- 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3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第一,企业为员工投保商业责任保险或意外伤害保险时,应当仔细核对保险条款中主险与附加险的赔付规则,对于是否能叠加赔付、赔付标准、免责情形等核心内容,可要求保险公司出具书面的明确说明并留存相关沟通记录,避免后续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争议。第二,保险公司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于比例赔付、免赔额、责任免除等限制自身责任的条款,不能仅以加盖公章的格式化投保人声明代替法定的明确说明义务,应当就条款的具体含义、适用规则及法律后果向投保人进行清晰、充分的告知,并留存告知过程的相关证据,否则相关条款存在被法院认定为无效的风险。第三,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后,若用人单位投保了多类商业保险,应当仔细核对各险种的理赔条件,符合理赔要求的可一并主张赔偿,最大化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保险公司以“附加险不能叠加赔付”“比例赔付”等理由拒赔或不足额赔付的,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审查保险条款效力及保险公司义务履行情况,必要时通过诉讼途径维权。此外,本案中还涉及伤残鉴定标准与赔偿标准的适用问题,若保险公司未明确说明伤残鉴定及赔付适用的标准,法院通常会按照有利于被保险人的标准计算赔偿金额,这也是保险纠纷类案件中常见的裁判规则。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