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亡待遇社保已赔 雇主额外支付的补偿款能否走雇主责任险理赔?征和律所结合武汉(2025)鄂01民终966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员工因工死亡,工伤保险基金已经全额赔付工亡待遇,用人单位出于调解需要额外向家属支付的补偿款、慰问金等费用,能否要求雇主责任保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付?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01民终9663号生效判决解答: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范畴,其核心承保范围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对第三者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并非定额给付型的人身保险,也不覆盖用人单位自愿支付的所有款项。
对于工伤事故而言,雇主的法定赔偿责任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范围为限:若用人单位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工亡的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本身无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用人单位在法定标准之外,出于人道主义或调解需要自愿向家属支付的额外补偿、慰问金等,不属于「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因此不在雇主责任险的赔付范围内,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此外,用人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行政部门处以的罚款,既属于保险合同明确约定的免责情形,也不属于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范畴,同样不能要求保险公司赔付。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湖北某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公司)在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2015版),约定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0万元,保险期间为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2月8日,雇员清单包含员工王某。
2024年6月,王某在项目现场作业时不慎掉入破碎机,经抢救无效死亡,后被认定为工伤。因项目总承包方已为王某缴纳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基金向王某家属支付了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共计107万余元,供养亲属抚恤金也由社保部门按月发放。
事故发生后,建设公司与王某家属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协议,约定共计赔偿家属140万元(含法定工亡待遇及额外经济补偿20万元),另支付慰问金5万元;家属在收到工伤保险赔款后,需将社保赔付的107万余元返还给建设公司。协议履行完毕后,建设公司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80万元被拒,遂诉至法院。此外,建设公司因本次安全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罚款70万元。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雇主责任保险属于责任保险,承保的是被保险人依法应当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工伤事故中,雇主的法定赔偿责任以《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为限,本案中王某的工亡待遇已由工伤保险基金全额赔付,建设公司无需承担法定赔偿责任。建设公司额外支付的补偿款、慰问金属于自愿支付,不属于法定赔偿责任范围,无权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建设公司缴纳的行政罚款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责情形,且不属于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无需赔付。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驳回建设公司的全部诉讼请求;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于2025年6月26日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1民终9663号
- 案由:责任保险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06-26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雇主责任险的核心是「损失填补」,仅覆盖雇主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并非“只要给了家属钱就能赔”,也不会和工伤保险重复赔付。如果企业已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雇主责任险主要用来覆盖工伤保险不赔、但雇主依法需承担的部分(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五级六级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企业投保时要明确保障范围,不要仅凭保额高低选择产品。
- 企业处理工伤死亡纠纷时,若希望协商的赔偿款能通过保险理赔,建议提前通知保险公司参与调解,在保险公司的指导下确定赔偿项目和金额,避免自行承诺超出法定标准的赔偿,最终导致无法理赔、自行承担额外损失。
- 投保雇主责任险时,要重点审查「保险责任」「责任免除」「赔偿处理」三个核心部分的条款,不要只看宣传页的保额。比如部分产品会明确约定“工伤保险已赔付的部分不予重复赔付”,还有的会对高空作业、无证作业等情形作出特别限制,企业要结合自身行业风险选择适配的产品,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保险法律师进行保单合规审查。
- 行政罚款、罚金等几乎属于所有责任保险的通用免责范围,企业不能通过保险转移这类违法成本。建议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员工安全培训,从源头避免事故发生。
- 此外,本案中建设公司曾主张保险公司未履行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但法院最终未支持其诉求的核心原因是案涉款项本身就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而非基于免责条款。这也提醒企业:遇到保险拒赔时,首先要明确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是「不属于保险责任」还是「属于免责情形」,两种情形下的举证责任、抗辩思路完全不同,建议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维权策略。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