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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笔民间借贷还款算哪笔?举证责任谁担?征和律所结合襄阳(2025)鄂06民终221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中,双方存在多笔借款且部分借条有裁剪瑕疵时,还款到底算还哪一笔?举证责任该由谁来承担?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06民终2217号生效判决分析:

在多笔民间借贷关系中,还款抵充的举证责任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

  1. 如果债务人主张自己的还款是偿还某笔特定借款,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比如转账备注、双方沟通记录等),否则可能被认定为优先抵充已到期、负担较重的债务;
  2. 如果债权人主张还款是偿还本案之外的其他借款,需要对其他借款的真实存在承担初步举证责任,仅靠单方记账是不够的,需要有借条、转账记录、还款备注等证据佐证;
  3. 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的核心证据,债权人作为借条的持有人,有义务保证借条的完整性,如果借条存在裁剪、涂改等瑕疵,又无法合理解释原因的,可能会影响借条的证明力,甚至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第二次修正)第十五条:原告仅依据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已经偿还借款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存续承担举证责任。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新案例

刘某、邱某因经营需要多次向詹某借款,其中2016年3月5日、3月25日分别出具17万元、6万元的借条,合计23万元,均约定年息1分。后双方就是否还清借款产生纠纷:

刘某、邱某称自己已通过多笔转账还清23万本息,其中包括2020年10月30日转4万、2021年1月转198092元等;詹某则认为这些转账是偿还另外三笔合计27万元的借款(其中2015年的4万、2016年的5万两笔有自己的记账记录及案外人还款备注印证,另有18万元借款无书面凭证),和本案23万借款无关。此外,案涉17万元的借条有明显裁剪痕迹,邱某主张被裁剪的部分记载了还款内容。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23万借款属实,对詹某主张的18万元其他借款不予采信,抵扣已还款项后判决刘某、邱某偿还剩余本金146063元及利息。双方均不服,上诉至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一是案涉23万元借款是否已清偿,多笔借款下还款抵充顺序如何认定;二是存在裁剪瑕疵的借条效力如何判定。

二审法院认为:双方确实存在多笔借贷关系,但案涉17万元借条存在裁剪瑕疵,詹某作为借条持有人应对借条完整性负责,其单方制作的记账条据不足以完全证明其主张;在18万元其他借款未被采信的情况下,詹某关于借款未还清的主张存在证据不足的问题,但刘某、邱某提交的证据也不足以证明已全额偿还案涉借款。最终法院结合全案证据及双方陈述,酌定刘某、邱某向詹某偿还借款10万元。

裁判结果:撤销湖北省枣阳市人民法院(2025)鄂0683民初953号民事判决;改判刘某、邱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詹某偿还借款10万元;驳回詹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6民终2217号
  •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民间借贷有多个借款的,还款时一定要明确备注!不管是债权人还是债务人,转款时最好在转账备注里写清楚“偿还X年X月X日X万元借款的本金/利息”,避免后续说不清还的是哪笔钱,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2. 借条一定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裁剪、涂改!借条是证明借贷关系最重要的证据,债权人要保证借条的完整性,如果确实需要修改内容,一定要双方签字确认,否则一旦对方提出异议,可能会因为证据瑕疵导致败诉风险。
  3. 多笔借款要留存完整证据!不要只靠自己单方记账,每一笔借款都要保留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书面证据,还清的借款最好也要留存还款凭证,或者让对方出具收条,避免日后扯皮。
  4. 另外要注意诉讼时效问题:本案中因为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还款,所以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如果借条约定了明确的还款期限,债权人一定要在到期后3年内催要并留存催款证据,避免超过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