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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条盖了公司公章却称是偷盖的要不要还款?征和律所结合襄阳(2025)鄂06民终2465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民间借贷活动中,借条上加盖了公司公章,但公司主张公章系他人私自偷盖、公司并无借款合意的,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06民终2465号生效判决解答:并非只要公司主张公章系偷盖就无需承担还款责任,关键在于判断出借人作为相对人是否属于善意,即是否有合理理由相信加盖公章的行为是公司的真实意思表示。如果盖章之人与公司存在特定身份关联、过往交易有相关惯例、公司实际参与了借款履行等,足以使出借人相信盖章有公司授权的,即使公章确实是私盖的,公司仍需承担相应的还款责任。

具体到本案中,虽然某某酒店公司主张公章是朱某际偷盖,但法院结合朱某际是公司唯一股东朱某实的儿子、借款发生时朱某实还是公司法定代表人、出借人与朱某实家族此前已有多笔借贷往来、借款利息均由朱某实账户支付等事实,认定出借人刘某有理由相信朱某际加盖公司公章的行为已获授权,因此判决某某酒店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0〕17号)第一条第一款
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2014年至2015年间,朱某际以开办幼儿园需资金为由,分三次向刘某借款共计60万元,每笔借款均由朱某际出具《借据》,且《借据》上均加盖了某某酒店公司的公章。借款发生后,朱某际通过其父朱某实的账户,按月规律性向刘某还款。

因借款人未按期还清欠款,刘某将朱某际、某某酒店公司诉至法院。某某酒店公司辩称,朱某际既不是公司员工也不是股东,《借据》上的公章是朱某际偷盖的,公司没有借款合意,不应承担还款责任;同时主张每月还款是偿还本金,借款早已还清,且刘某起诉已过诉讼时效。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借款发生时,某某酒店公司系朱某实100%持股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朱某实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而朱某际是朱某实的儿子;且在案涉借款前,朱某实与刘某母亲已有多笔借贷业务往来,案涉借款的利息也均由朱某实账户支付。基于上述身份关联与交易背景,刘某有理由相信朱某际在《借据》上加盖某某酒店公司公章的行为已获公司授权,某某酒店公司应当作为共同借款人承担还款责任。

关于利息,结合每月固定时间、固定金额的还款规律,与刘某陈述的口头约定利息标准完全吻合,符合民间借贷交易习惯,法院认定双方存在利息约定,每月还款系支付利息而非本金。

关于诉讼时效,刘某母亲多次向某某酒店公司的唯一股东朱某实催款,催款金额包含案涉借款,向共同借款人之一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其他共同借款人,因此本案未过诉讼时效。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朱某际、某某酒店公司共同偿还刘某借款本金60万元及利息(以60万元为基数,自2020年4月20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年利率12.4%计算);二审驳回某某酒店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6民终2465号
  •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3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对出借人而言,如借款时借款人提出同时加盖公司公章增信,务必注意核实盖章人员的身份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尽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出具授权文件,留存盖章过程的相关证据(如拍照、录像、沟通记录等),同时保留好借款交付、后续催款的全部凭证,避免后续公司以“公章私盖”为由推脱责任。

2. 对公司尤其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应当建立完善的公章管理制度,明确用章审批、登记流程,妥善保管公章;同时要注意公司财产与股东个人财产相互独立,避免因财产混同、身份混同导致公司为股东或其近亲属的个人债务买单。若发现公章被私用,应当第一时间报警并留存证据,及时向债权人告知相关情况。

3. 此外,本案中还涉及两个常见的民间借贷实务问题:一是即使借条未书面约定利息,若存在规律性、固定金额的还款,结合交易习惯也可能被认定为存在利息约定;二是向共同借款人中的一方催款,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及于其他共同借款人,债权人催款时注意留存相关证据,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