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装贴砖受伤算雇佣还是承揽?征和律所结合荆门(2025)鄂08民终606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在家装装修过程中,找工人贴瓷砖这类常见的合作,工人作业时受伤的,到底算雇佣(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发包方要不要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很多装修业主、装修公司和散工都容易搞混的问题,也是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08民终606号生效判决分析:认定双方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核心看三个关键点:
- 管理支配关系:如果发包方对工人的工作时间、工作流程有明确指挥、管理,工人需要服从安排,一般倾向于劳务关系;如果工人自主安排工作节奏、操作方式,只需要交付最终的工作成果,就更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
- 报酬计算方式:按天、按月固定发工资的,更可能是劳务关系;按完成的工作量(比如贴砖面积、做的项目数量)结算报酬的,更偏向承揽关系。
- 工具提供主体:如果发包方提供主要劳动工具、设备,可能是劳务关系;如果工人自带主要作业工具,更符合承揽的特点。
至于定作人要不要承担责任,征和律所提醒,只有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才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家装里的贴砖这类普通作业,现行法律并没有要求工人必须具备专项资质,所以只要定作人是通过正常渠道找的有实际经验的工人,就不存在选任过错,不需要对工人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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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三条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或者自己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李某辉是廷辉某戊公司(已注销)的唯一股东,该公司主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2023年7月,经瓷砖销售老板介绍,肖某全到该公司承包的荆门某小区家装工地从事瓷砖铺贴工作,双方约定按贴砖面积计算报酬,肖某全自带皮锤等作业工具。2023年8月17日,肖某全在贴砖过程中不慎从自带的凳子上跌落受伤,住院治疗14天,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后肖某全先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确认与装饰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因公司已注销被不予受理,后起诉确认劳动关系也被法院驳回。于是肖某全又以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为由,起诉李某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6万余元,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肖某全不服,上诉至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肖某全与李某辉经营的原装饰公司之间是劳务关系还是承揽关系?李某辉是否应当对肖某全的受伤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肖某全作为专业贴砖工,自带工具,自主安排操作流程,不受李某辉的具体指挥,李某辉按工作量支付报酬而非定期发工资,双方符合承揽关系的特征,而非劳务关系。
关于责任承担,现行法律法规并未规定瓷砖铺贴工作需要具备专项资质,该作业属于普通劳务技术范畴,肖某全长期从事贴砖工作,具备相应工作能力,李某辉通过行业介绍选任肖某全无选任过错;本次事故是肖某全自身未注意安全导致,与是否有资质无因果关系,因此定作人无需承担侵权责任。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肖某全的全部诉讼请求未获支持。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8民终606号
-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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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装散工的建议:如果是长期固定为某一老板或公司干活,需要服从考勤、工作安排,按天/月领工资的,要注意留存工作群聊天记录、考勤记录、工资转账记录等证据,尽量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明确双方关系。如果是承接零散的装修活、按工程量结算的承揽模式,一定要自行做好安全防护,主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因为一旦作业受伤,定作人无过错的话是不需要赔偿的,损失要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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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装修公司、业主的建议:找工人施工时,要先明确合作模式:如果是承揽模式,尽量签订书面承揽协议,明确约定按工作成果结算报酬,不要对工人的具体作业过程(比如工作时间、操作细节)做过多指挥,避免被认定为劳务关系。另外要注意,不是所有家装作业都不需要资质,如果涉及高空作业、拆改承重墙、水电改造等特种作业或涉及结构安全的项目,一定要找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人员施工,否则发生事故会因选任过错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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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维权要及时:本案中肖某全原本可以尝试走工伤认定途径,但因为用工的装饰公司已经注销,导致劳动关系无法确认,工伤维权受阻。如果劳动者在工作中受伤,且用工主体是公司的,一定要在事故发生后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公司注销、转移资产导致维权无门。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