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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雇主干活受伤雇主买了雇主责任险能直接找保险公司赔吗?征和律所结合荆州(2025)鄂10民终909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提供劳务者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已投保雇主责任险的,受害人能否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直接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法院能否将保险合同关系与侵权关系合并审理?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鄂10民终909号生效判决分析: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责任法律关系,而雇主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雇主责任险合同属于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二者分属不同法律范畴,不符合合并审理的条件。同时根据《保险法》的规定,责任保险的保险人直接向第三者赔偿保险金,需要有明确的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若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未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可直接向受害雇员赔付的,受害人无权直接要求保险公司在侵权纠纷中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即采用该裁判规则,未支持受害雇员及雇主要求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直接赔付的上诉请求,雇主在向雇员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另行基于保险合同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刘某丙受湖北某物流有限公司雇请,在物流点从事搬运工作。2022年6月8日,刘某丙在搬运货物时从车上摔下导致右腿受伤,先后在武汉、公安县的医院治疗,共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出院医嘱记载需定期复查、骨折愈合前患肢严禁负重,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载明后续复查费约3000元、取出内固定装置约需8000元。2023年6月,刘某丙的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经查,某物流为刘某丙在中国某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荆州市分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每人伤亡责任限额80万元、医疗费限额8万元,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内。事故发生后,某物流已向刘某丙支付医疗费2.5万元。

争议焦点:1. 雇主责任险的保险赔偿责任能否在本案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一并处理,保险公司是否应直接向刘某丙赔付;2. 一审法院认定的医疗费、护理费金额是否正确。

法院观点:首先,本案系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法律关系,而某物流与保险公司之间的雇主责任险属于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二者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不宜合并审理;同时案涉雇主责任险条款未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可直接向受害雇员赔偿保险金,不符合《保险法》规定的直接赔付条件,故对刘某丙及某物流要求保险公司在本案中直接赔付的主张不予支持,某物流承担赔偿责任后可另行向保险公司主张理赔。其次,关于医疗费,后续治疗费原则上应待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某物流主张扣除刘某丙治疗自身基础疾病的费用,但未举证证明具体的无关费用明细,仅以刘某丙患有基础疾病为由要求扣除的,不予支持;关于护理费,刘某丙未提交证据证明出院后仍需护理,出院医嘱亦无加强护理的明确要求,故按住院天数认定护理费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6月25日作出(2025)鄂10民终909号民事判决,驳回刘某丙、湖北某物流有限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即湖北某物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刘某丙各项损失共计122765.96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10民终909号
  •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5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对于雇佣他人从事劳务的用工主体,投保雇主责任险时,可在保险合同中明确约定“保险人可直接向受害雇员赔付保险金”的条款,既可以避免后续产生理赔诉讼的诉累,也能在发生事故时减轻自身的赔付压力,及时保障受害雇员的权益。
  2. 对于从事劳务过程中受伤的受害人,若雇主已投保雇主责任险,可优先与雇主、保险公司协商三方赔付方案;协商不成的,可先起诉雇主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待雇主履行赔付义务后,由雇主自行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保险合同明确约定保险公司可直接向雇员赔付的,可将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一并起诉。
  3. 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时,关于医疗费、护理费等损失,需留存好完整的诊疗记录、医疗费票据、护理费用凭证;如需主张后续治疗费、出院后的护理费,应要求医疗机构出具明确的医嘱,或在诉讼阶段申请司法鉴定明确费用金额、护理期限,避免因举证不足导致主张不被法院支持。
  4. 作为赔偿义务人的用工主体,若主张受害人的医疗费用中包含治疗自身基础疾病的无关费用,需明确举证证明具体的无关费用项目、金额,仅以受害人患有基础疾病为由要求扣除全部或部分医疗费的,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此外需要注意,即便医疗机构出具了后续治疗费的预估证明,若受害人长期未实际产生该笔费用,法院仍会要求受害人待费用实际发生后另行主张权利,避免出现预估费用与实际支出不符的情况。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