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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发热地板逾期1年多才装还货不对板,能要求商家全额退款吗?征和律所结合长沙(2025)湘01民终4038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商家存在逾期供货、部分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违约行为时,消费者能否要求解除合同并全额退还货款?违约损失赔偿金额应当如何认定?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湘01民终4038号生效判决解答:法院是否支持消费者全额退款的诉求,核心判断标准是商家的违约行为是否构成「根本违约」,即是否导致消费者的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如果仅是部分货物不符合约定、逾期供货但大部分合同义务已履行,且商家能够采取补救措施修正违约行为的,法院通常不会支持全额退款,仅会就不符合约定的部分判决退还对应货款,同时支持消费者举证证明的实际损失。

关于违约损失的认定,我国违约责任采用「损失填补」原则,消费者能够举证证明实际损失金额(如延期入住的租金、垫付的费用等)的,法院会优先按照实际损失支持;如果同时主张了过高的违约金,法院会结合损失情况调整,不会重复支持超出实际损失的违约赔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二条:履行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请求对方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2021年7月3日,消费者饶某文与凯某有限公司签订发热地板采购安装合同,约定总价款30853元,商家收到定金后45个工作日完成备货,达到安装条件后4个工作日完成安装。合同签订当日饶某文支付定金24682元,但商家直至2023年1月才完成地板安装,且主卧11.6平方米的地板中仍有5.86平方米为其他花色的替代地板,不符合合同约定。饶某文自行垫付了本应由商家承担的安装费2520元,且因地板延期安装导致无法入住,2022年1-7月额外支付房屋租金10500元。双方曾达成和解协议约定商家更换全部地板并赔偿损失,但商家未履行,饶某文遂起诉要求拆除全部地板、全额退还货款24682元、支付安装费、租金及违约金共计十余万元。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凯某公司逾期供货且部分地板不符合约定,已构成违约,但全屋大部分地板已安装完毕,饶某文已实际入住,商家亦承诺可更换不符合约定的地板,现有证据无法证明案涉地板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因此不支持全额退款及拆除全部地板的诉求,仅就不符合约定的5.86平方米地板判决退还对应货款5452元;对于饶某文垫付的安装费、有支付凭证证明的租金损失,属于商家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应予支持;因已支持实际损失赔偿,对饶某文主张的高额违约金不再支持。凯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定一审判决符合法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裁判结果

凯某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饶某文退还货款5452元、支付安装费2520元、赔偿房屋租金损失10500元,驳回饶某文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凯某有限公司承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湘01民终4038号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25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签订定制类建材、货物买卖合同时,建议明确约定违约解除条件,比如可约定「逾期供货超过30日、货不对板面积超过5%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还货款」,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仅支持就违约部分主张退款,不会轻易认定根本违约。
  2. 主张违约损失需留存完整证据:延期入住的租金损失需提供租房合同、转账记录、房屋具备入住条件的证明;垫付费用需明确标注款项用途,并留存对方认可该费用由其承担的聊天记录、书面承诺,避免后续被认定为自愿承担。
  3. 对于商家提出的「垫付费用从尾款中抵扣」的主张,需注意尾款支付条件是否成就:如果合同约定尾款需在验收合格后支付,而商家未完成供货、安装义务的,消费者有权拒绝抵扣,要求商家单独支付垫付费用。
  4. 遇到商家多次拖延履行、承诺售后但不兑现的情况,不要反复等待和解,应及时通过书面函件、聊天记录固定对方违约的证据,必要时尽早提起诉讼,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或损失进一步扩大。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