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等级伤残赔偿系数如何计算?征和律所结合朔州(2025)晋06民终229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存在多处不同等级伤残的,伤残赔偿系数应当如何计算?保险公司单方主张调低赔偿系数是否能得到法院支持?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晋06民终2291号生效判决分析:目前我国暂无全国统一的多等级伤残附加系数细化计算规则,各省高级人民法院通常会结合本地司法实践出台人身损害赔偿办案指引,明确对应计算标准,该类指引是法院审理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
以山西省为例,当地明确规定多等级伤残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系数为基数,二级至十级伤残依次递增的附加系数递减1%,其中八级伤残附加4%、九级伤残附加3%,附加系数总和不超过10%、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即为合法。本案中受害人最高伤残等级为五级(对应基础系数60%),叠加八级伤残4%、九级伤残3%的附加系数,总赔偿系数67%完全符合地方规则,保险公司主张的65%系数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多处伤残且最高伤残等级非一级伤残的,以最高伤残等级的赔偿系数为基数,按以下方法增加附加系数:二级至十级伤残,每增加一处伤残,附加系数依次递减1%,即二级增加9%、三级增加8%……十级增加2%,附加系数总和不超过10%,总赔偿系数不超过100%。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3年10月15日,周某驾驶重型车辆运输车行驶至朔州辖区路段时,与左某甲驾驶的农用拖拉机发生碰撞,造成左某甲受伤、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事故车辆在中国某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投保交强险及100万元第三者责任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
左某甲受伤后经多次治疗,首次鉴定因遗漏伤情未予采信,经重新鉴定确认构成五级、八级、九级三处伤残。一审法院按67%的伤残赔偿系数计算残疾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左某甲各项损失共计667094元。保险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主张伤残赔偿系数应为65%,提起上诉要求改判少承担9259.43元赔偿。
争议焦点
一审法院计算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所适用的67%伤残赔偿系数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观点
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参照《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办案指引》,五级伤残基础赔偿系数为60%,八级伤残附加4%、九级伤残附加3%,总系数67%未超出附加系数总和及总系数上限,符合地方裁判规则,一审认定并无不当。保险公司主张按65%计算无事实及法律依据,不予支持。
裁判结果
驳回中国某有限公司芜湖市分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由保险公司自行承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晋06民终2291号
-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山西省朔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01月21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多等级伤残赔偿系数的计算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不同省份的附加系数标准存在差异,维权时一定要优先适用受诉法院所在地的高院出台的正式办案指引,不要轻信保险公司的单方赔付标准,避免被压低赔偿金额。
- 伤残鉴定结论是计算交通事故赔偿的核心依据,如果认为首次鉴定存在遗漏伤情、程序违法等问题,一定要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充分证据申请重新鉴定,本案中左某甲正是通过重新鉴定明确了全部伤残等级,最终获得了符合实际损失的赔偿。
- 交通事故案件中除残疾赔偿金外,护理费、交通费、外购药等费用的认定也需要完整的证据链支撑,主张费用时应当提供对应的发票、支付凭证、医嘱等关联材料,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不被法院采信。
- 如果对赔偿项目计算标准、证据整理存疑,建议提前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不了解裁判规则少算、漏算赔偿项目,错失合法权益。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