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爆破震坏周边房屋必须做因果鉴定才能索赔吗?征和律所结合本溪(2025)辽05民终64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不少居民家附近有工地爆破施工,房屋出现墙体开裂、地面沉降等问题后找施工方索赔,施工方往往要求拿出“因果关系鉴定报告”才肯赔。那是不是只要拿不出鉴定报告,就一定没法索赔?尤其是施工点和房屋距离在300米以内的情况,法律上是怎么认定的?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辽05民终647号生效判决解答:爆破施工属于法定的高度危险作业,这类作业致周边财产损害的,并不要求受害人必须提供专门的因果关系鉴定报告才能索赔。只要受害人能拿出初步证据,证明施工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存在高度关联性(比如施工点距离房屋近、施工后房屋才出现损坏、有照片视频佐证等),举证责任就会转移到施工方——如果施工方拿不出证据证明损害和自己无关,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没有要求原告做因果关系鉴定,一方面是因为案涉房屋在爆破点300米范围内,结合高度危险作业的特性,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就能判断爆破震动大概率会对周边房屋造成影响;另一方面,项目联席会议已经明确“300米内震损无需做因果鉴定”,施工方作为参会单位也认可该规则,再加上施工方自己此前委托的评估报告也确认了房屋受损的事实,足以认定因果关系成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根据依法作出裁判。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承接了本桓高速项目的施工任务,自2022年起在辽宁省本溪满族自治县小市镇山城子区域开展爆破作业。朴某甲、朴某乙、朴某丙三人的父亲朴某丁(已故)在该区域有一套69平米的砖瓦结构住房,距离爆破点不足300米。随着施工持续进行,房屋出现了基础下沉、墙面开裂、内墙与门框墙体开裂等损坏,正常居住受到严重影响。
2024年3月,本桓高速项目相关单位召开联席会议,明确“震损案件在300米范围内的无需做成因鉴定,可直接进行损失程度鉴定”,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成员单位参会。此后双方就赔偿金额协商不成,朴某甲等三人诉至法院,一审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认定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失为68159元,同时酌情支持了1年的租房损失7200元。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以“原告未做因果关系鉴定、租房损失无依据”为由提起上诉。
法院观点
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首先,爆破作业属于高度危险作业,朴某甲等人提供了房屋破损的照片、视频,施工方自己委托的评估报告也确认了房屋受损的事实,足以证明施工行为与房屋损坏之间因果关系存在较大可能性,施工方未提供任何反驳证据,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次,联席会议确定的300米内免因果鉴定的原则,并非免除原告举证责任,而是印证了高度危险作业与近距离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符合日常经验法则,施工方主张该规则不适用于自己的理由不成立;最后,房屋受震存在安全风险,原告出于避险在外租房具有合理性,一审酌情支持1年房租符合实际情况。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向朴某甲、朴某乙、朴某丙支付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失费68159元、租房损失费7200元,合计75359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辽05民终647号
-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审理法院:辽宁省本溪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遇到周边爆破、挖掘等高度危险作业导致房屋、财产受损的,第一时间固定证据是关键:要拍摄清晰的照片、视频(最好带时间戳,能同时拍到施工场景和损坏部位),留存和施工方、村委会、住建部门的沟通记录,必要时可以报警留证,避免后期施工方不认账。
- 不要被施工方“必须做因果鉴定才赔”的说法吓退。尤其是房屋在施工点300米范围内、施工后才出现损坏的,只要有初步证据证明关联性,法院可以根据高度危险作业的规则和日常经验法则直接认定因果关系,不需要额外花钱做因果鉴定,反而施工方要举证证明自己没责任。
- 如果有政府部门、项目方组织的协调会议,哪怕只是形成了会议纪要,只要施工方参会并认可相关规则(比如近距离免因果鉴定),这类材料都可以作为索赔的重要证据,不要忽略。
- 关于租房、搬迁这类间接损失,只要能证明房屋确实无法正常居住(比如有安全隐患、施工噪音粉尘严重影响生活),并且保留好租房合同、付款凭证,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支持,不是必须要等到房屋完全塌了才能主张。
- 如果施工方单方委托做了评估报告,你对金额不认可的,不要签字确认,可以起诉后向法院申请重新鉴定,以法院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为准。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