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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人兑换虚拟币没获利也算犯罪?征和律所结合银川(2025)宁01刑终55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行为人受亲属指使参与虚拟币兑换、资金转移,辩称不知道资金是犯罪所得、也未实际获利,是否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宁01刑终55号生效判决分析:很多人误以为只要自己没拿到好处、不知道资金具体是哪类犯罪所得,就不会构成犯罪,但我国刑法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采用“知道+应当知道”的认定标准,并不要求行为人明确知晓资金的具体犯罪来源,只要结合其行为方式、交易异常性等客观事实,足以推定其应当知道资金来源不合法,就可以认定主观明知。

具体到本案中,马某1多次往返广州、香港等地,协助进行现金兑换外币、虚拟币的操作,交易方式明显不符合正常合法的外汇兑换流程,结合恢复的聊天记录也能证实其知晓USDT虚拟币的存在,且刻意隐瞒资金的真实来源,因此法院依法推定其主观上明知资金是犯罪所得。至于是否实际获利,只是犯罪情节的一部分,并不影响犯罪的成立,哪怕一分钱没拿到,只要实施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行为,依然要承担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1年修正)第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十次以上,或者三次以上且价值总额达到五万元以上的。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洗钱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七)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的“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包括:(七)通过前述规定以外的方式协助转移、转换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4年1月至3月,原审被告人罗某1为赚取佣金,接受上家安排为其提供USDT虚拟币兑换帮助,后联系原审被告人马某2,马某2又安排上诉人马某1等人,使用马某2、马某1等多人的银行卡接收上游诈骗被害人的资金,通过兑换美元、港币、USDT虚拟币的方式转移、洗白赃款。经查,涉案四张银行卡共接收现金存款125.9万元,其中查实属于诈骗赃款的金额为46万元,另有6万元赃款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2024年3月28日,马某2、马某1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同年5月16日,罗某1被抓获归案。案发后,马某1、马某2各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1.5万元并取得谅解,罗某1赔偿部分被害人经济损失1000元。

争议焦点

上诉人马某1提出其事先不知道USDT是什么,也未从中获利,不构成故意犯罪;辩护人提出马某1有自首、从犯等情节,原判量刑过重。

法院观点

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结合在案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及恢复的聊天记录,足以证实马某1实际从事非法兑换现金、虚拟币的业务,知晓USDT虚拟币,存在刻意隐瞒资金非法来源的主观故意,是否获利不影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构成。同时,马某1经电话传唤到案后未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不构成自首。原判已经充分考虑了三人犯罪未遂、系从犯、认罪认罚、赔偿谅解等从轻、减轻情节,量刑适当。

裁判结果

2025年6月24日,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宁01刑终55号刑事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原审判决认定三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罗某1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马某2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二万元、马某1有期徒刑二年五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冻结的6万元赃款发还被害人,违法所得予以追缴,作案手机依法处置。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宁01刑终55号
  • 案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 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不要轻易出借个人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支付账户,更不要帮他人进行无合理理由的资金划转、外币兑换、虚拟币交易,哪怕是亲属、朋友的要求也要提高警惕——这类行为极易成为上游诈骗、赌博等犯罪的“帮凶”,即便自己没有实际获利,也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2. 司法实践中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主观明知”采用推定规则,只要存在以下异常情形,就可能被推定明知资金来源非法:比如交易方式明显不符合正常商业惯例、收取的手续费明显过高、多次往返多地进行大额现金兑换、刻意规避监管等,千万不要抱有“不知情就没事”的侥幸心理。
  3. 如果不慎参与了类似可疑资金操作,要第一时间停止相关行为,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全部事实,积极退赃退赔争取被害人谅解,这是争取从轻、减轻处罚最有效的途径。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金额达到5万元以上就属于“情节严重”,法定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即便认定为从犯、犯罪未遂,也只能在法定幅度内从轻或减轻处罚,因此切勿因小利触碰法律红线。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