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代理案件没开庭就和解了还要付律师费吗?征和律所结合黔西南(2025)黔23民终1412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风险代理模式下,当事人还没开庭就和对方私下和解并撤诉的,还需要向律师事务所支付风险代理费吗?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黔23民终1412号生效判决解答:只要风险代理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符合律师服务收费的监管要求,合同就合法有效,双方都要按约定履行义务。
如果委托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与对方达成和解、调解或者任何一方撤诉的,均视为律师事务所完成代理工作,不影响律师费收取”,那么哪怕案件没有开庭、没有走完全部诉讼程序,只要当事人通过和解实现了核心诉讼目的(比如拿到了欠款),就应当按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律师的代理工作并不只有开庭,还包括证据梳理、法律文书起草、立案提交、沟通协调、出具专业法律意见等多个环节。很多案件正是因为律师的前期专业工作,才促成了双方和解,帮助当事人快速实现了权益,因此律所按约定收取风险代理费既有合同依据,也符合公平原则。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
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2023年12月,骆某因与蒋某、李某的两起不当得利纠纷,与贵州某律师事务所签订两份《委托代理合同》,约定采用半风险代理模式:每案前期支付1万元律师费,后续风险代理费按骆某最终获得财产利益的12%支付;合同同时明确约定,如骆某与对方达成和解、调解或任何一方撤诉的,均视为律所完成代理工作,不影响律师费的收取。
同日,陈某、张某与律所签订《补充协议》并分别出具《承诺书》,自愿为骆某在《委托代理合同》项下的全部付款义务(包括代理费、违约金等)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且明确同意律所的代理费优先于二人对骆某的债权受偿。
合同签订后,律所指派律师完成了证据整理、起诉状起草、法院立案等工作,并参与了诉前阶段的调解沟通。2024年2月,骆某与蒋某达成和解协议,蒋某当日向指定账户支付了30万元不当得利返还款,骆某随即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后因骆某未按约定足额支付律师费,律所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骆某支付欠付的律师费及违约金,并要求陈某、张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一审法院判决骆某支付欠付律师费26000元及相应违约金,陈某、张某承担连带责任。陈某、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案件是当事人私下和解的,律所没有完成全部代理工作,不该收取风险代理费,且自己不是合同相对方,不是适格被告。
法院观点
二审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委托代理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律所已按约定履行了指派律师、起草诉状、协调和解等合同义务,且合同明确约定和解、撤诉视为代理工作完成,故骆某应当按约定支付欠付的律师费。
陈某、张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自愿签订《补充协议》和《承诺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在无证据证明协议存在无效或可撤销情形的情况下,应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是本案适格被告。
裁判结果
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黔23民终1412号
- 案由:法律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对委托当事人而言:签订风险代理合同前,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收费触发条件、“和解/调解/撤诉是否视为完成代理工作”等核心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所有约定都要落实到书面上。如果对收费标准或条件有异议,要在签字前和律所协商调整,一旦签字确认,就要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不要抱有“没开庭就不用付风险费”的想当然认知。
- 对第三方担保人而言:不要随意在他人的合同上签字提供担保,哪怕是亲友的请求也要谨慎。一旦签字成为连带责任保证人,债权人就有权直接要求你承担付款责任,你就是适格的诉讼主体,不能以“我不是合同当事人”为由抗辩。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担保的范围、期限、方式,评估清楚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 对律师事务所而言:风险代理合同要明确约定各类结案情形下的收费规则,尤其是和解、调解、撤诉等非判决结案的情形,避免后续产生争议。同时要严格遵守律师服务收费的上限规定,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标的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风险代理收费最高不得超过标的额的18%,超出部分可能不会被法院支持。
- 此外,如果当事人认为律所没有尽到代理义务、存在违规收费等情况,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向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投诉,也可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