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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账原因不被法院认可能否主张不当得利返还?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1064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转账时主张的付款原因被法院生效判决否定后,能否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收款方返还款项?给付型不当得利的举证责任该由谁承担?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10641号生效判决解答:

转账原因被生效判决否定后,当事人可以以不当得利为由起诉要求返还款项,但需符合不当得利的法定构成要件。对于给付型不当得利(即付款方主动转账产生的不当得利),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如下:

  1. 原告(付款方)首先需要举证证明三个基础事实:一是存在转账给付行为,二是自己因转账遭受损失,三是被告(收款方)因转账获得利益,且两者存在因果关系;同时原告还需初步证明“给付没有合法依据”,比如原本的付款理由被合同解除、生效判决否定等。
  2. 原告完成初步举证后,举证责任转移至被告,被告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收取款项有合法依据(比如是借款、货款、代他人收款等),如果被告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收款的合法性,就要承担不当得利的返还责任。

本案中,刘某转账给蒙某的40万元,原本主张是代公司支付的租金,但被生效判决否定,刘某已经完成了“给付无合法依据”的初步举证;而蒙某主张自己是代樊某收取汤某的还款,但没有提供充分证据,汤某也对此予以否认,因此法院认定蒙某收款无合法依据,应当返还。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刘某系陕西某实业公司股东,2015年1月7日,刘某名下银行账户向蒙某转账40万元。后陕西某实业公司起诉刘某要求返还代收的房屋租金,刘某主张该40万元是受公司法定代表人汤某指示转给蒙某的租金,应从其需返还的款项中抵扣,但该案经两审审理,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4年11月22日作出(2024)陕01民终19283号生效判决,未认可该40万元属于返还公司的租金,未予抵扣。刘某遂以不当得利为由将蒙某诉至法院,要求返还4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蒙某辩称案涉40万元是汤某归还案外人樊某的借款,自己只是代樊某收款,且收到款项后已全部按樊某指示转出,自身未获利,不构成不当得利。

法院观点:法院审理认为,不当得利需同时满足四个构成要件:一方获得利益、他方利益受损、获益与受损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利益的取得无合法根据。本案中,刘某已举证证明其向蒙某转账40万元,且该转账的付款理由(代付租金)已被生效判决否定,完成了初步举证责任。蒙某主张其收款系代樊某收取汤某的还款,但汤某否认其与樊某存在借贷关系,也否认指示刘某转款,蒙某提交的证据无法形成完整证据链,不足以证明其收款具有合法依据,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此外,刘某主张的资金占用费因刘某自身存在放任银行卡脱离管理的过错,且其直至2024年才明确不当得利事实,故未予支持。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蒙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刘某返还40万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蒙某不服提起上诉,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10641号
  • 案由:不当得利纠纷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切勿随意出借个人银行卡:个人银行卡仅限本人使用,若出借给公司、亲友使用,一旦出现转账纠纷,持卡人需先对外承担责任,再向实际责任人追偿,不仅耗时耗力,还可能面临举证不能的风险。本案中刘某虽称银行卡由公司控制,但仍需先承担返还公司租金的责任,再通过不当得利诉讼维权,增加了维权成本。
  2. 不当得利诉讼需做好举证准备:付款方起诉不当得利,不能仅提交转账记录,还需提供证据证明转账没有合法依据,比如双方不存在合同关系、原本的付款条件不成立、付款原因被生效判决否定等,否则可能因举证不足败诉。
  3. 收款方被诉后需积极举证抗辩:如果收到不当得利起诉,收款方应尽快收集收款有合法依据的证据,比如借款合同、买卖合同、委托收款协议、聊天记录、转账凭证等,形成完整证据链,仅靠口头抗辩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4. 注意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返还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而非从转账之日起算。如果转账后一直不知道权利受损,最长保护期限为二十年。

此外,本案中刘某主张的资金占用费未获支持,也提醒当事人:若因自身过错导致转账错误或付款原因不明,自身也需承担相应责任,并非所有不当得利案件都能主张资金占用费。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