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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担人身损害赔偿后一方取得55万团体意外险理赔款另一方有权分割吗?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4054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连带责任人共同向伤者履行人身损害赔偿义务后,其中一方因受让伤者的建筑工人团体意外险保险权益获得了保险理赔款,另一方是否有权要求按照实际承担的赔偿比例分割该保险金?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4054号生效判决分析:建筑工人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被保险人为施工工人,保险理赔款原则上归伤者本人所有,伤者有权依法转让其保险债权。但如果连带责任人已共同向伤者履行了全部赔偿责任,受让保险权益的一方取得的理赔款本质上是对其已承担赔偿责任的财产填补,若独占该理赔款会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失衡的,基于公平原则以及连带责任内部的责任分担规则,其他已实际承担赔偿责任的连带责任人,有权按照自身实际赔付的比例要求分割该保险理赔款。

本案中,西安中院未采纳一审法院酌定分割比例的思路,而是直接按照双方实际支付赔偿款的比例核算分割金额,更符合公平原则与连带责任的追偿规则。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某某建设公司承包了某学院泾河校区工程项目后,与王某签订《砌体、抹灰专业班组承包协议书》,将部分砌体、装饰装修工程分包给王某施工,协议约定班组每月按工资总额的2%扣缴安全基金,用于施工人员工伤事故理赔等。王某雇佣的工人王某某在工地卸货时因吊篮下坠受伤。

2019年12月,王某与某某建设公司签订《付款协议书》,约定王某从其应收工程款中承担王某某的赔偿款524988元,剩余赔偿款由某某建设公司承担。后王某某起诉王某、某某建设公司等索赔,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王某与某某建设公司共同承担80%的赔偿责任,扣除王某已垫付的23万元医疗费后,还应向王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132005.43元。

某某建设公司曾为王某某投保建筑工人团体意外险,事故后保险公司赔付保险金55万元,王某某将该保险权益转让给了某某建设公司。王某认为该55万元理赔款应由双方按责任比例分割,遂诉至法院。

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某某建设公司受让的55万元团体意外险理赔款,王某是否有权要求分割?分割比例如何确定?(某某建设公司提出的“本案构成重复起诉”为抗辩争议点,法院已认定不构成重复起诉)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王某与某某建设公司均已向王某某实际支付了赔偿款,王某某获得的55万元团体意外险理赔款并不区分责任比例,为公平起见,双方应按照各自实际支付赔偿款对应的比例对该保险款享有权益。经核算,王某实际赔付662988元,某某建设公司实际赔付699017.43元,按比例计算某某建设公司应向王某支付保险理赔款267740元。

裁判结果

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某某建设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王某支付保险理赔款267740元,驳回王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4054号
  • 案由:追偿权纠纷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工程分包场景下,无论是发包方还是实际施工班组,都应当在分包协议中明确安全责任的承担方式、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义务及理赔款归属规则,避免事故发生后因理赔款分配产生纠纷。同时要注意,为工人投保团体意外险不能替代工伤保险的法定缴纳义务,用工单位仍需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2. 连带责任人在履行赔偿义务时,务必留存全部付款凭证、转账记录、收条等证据;若发现其他连带责任人获得了保险理赔款、侵权赔偿款等可以填补损失的财产利益,且该利益导致双方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的,可在诉讼时效内起诉要求分割,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关于“重复起诉”的认定,需同时满足前后诉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后诉请求否定前诉裁判结果)三个条件。如果是基于新的事实、新的财产利益提出的诉讼请求,不属于重复起诉,法院应当受理。比如本案中前诉处理的是垫付医疗费的分担问题,本次诉讼针对的是新发现的55万元保险理赔款,不构成重复起诉。
  4. 很多用工方误以为“团体意外险是公司买的,理赔款就归公司”,这是常见误区:团体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工人本人,保险金属于伤者的个人财产,用工方不能直接截留或抵扣赔偿款,仅能在伤者明确同意转让、抵扣的前提下,主张相应权益。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