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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下水支管装在楼下室内漏水致损,楼下也要担责?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619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楼上住户专属使用的排水支管道安装在楼下住户室内,发生渗漏造成楼下财产损失的,责任比例如何划分?楼下仅通知楼上维修但未自行采取止损措施,是否需要自行承担部分损失?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6191号生效判决分析:

首先,无论排水支管道安装在哪一层,楼上作为管道的实际使用人、受益人,对管道老化破损负有法定维修义务,同时对自家地面积水、防水层失效导致的渗漏负有主要过错,应当对楼下的损失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其次,楼下作为受损方,虽然已经履行了通知楼上维修的义务,但如果长期放任漏水持续、未采取合理的临时止损措施(比如临时封堵漏水点、协调社区/物业推动维修、必要时先行维修后追偿),导致损失进一步扩大的,属于对损害扩大存在过错,需要自行承担小部分责任。

本案中法院结合漏水原因参与度(支管道渗漏占20%,地面积水渗漏占80%)以及双方过错程度,最终认定楼上承担90%责任、楼下自行承担10%责任,符合我国邻里漏水纠纷的司法裁判惯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西安的张某、张某某兄弟共同继承了位于碑林区某小区2楼的房屋,王某某为3楼住户,双方系上下楼邻居。2022年起,张某兄弟的房屋持续出现天花板、墙面渗漏,导致房屋租客因无法正常使用退租,产生租金损失及装修修复损失。

经法院委托鉴定机构鉴定,案涉漏水有两大原因:一是王某某家专属使用的厨卫排水支管道(安装在张某兄弟室内)老化锈蚀开裂渗漏,占漏水原因的20%;二是王某某家地面积水、厨卫防水层失效后向下渗漏,占漏水原因的80%。张某兄弟遂起诉要求王某某维修管道、做防水、赔偿各项损失共计数万元。

争议焦点

1. 漏水导致的财产损害责任比例应当如何划分?2. 楼下未自行采取止损措施是否可以减轻楼上的赔偿责任?

法院观点

王某某作为漏水支管道的实际使用者、受益人,未尽到对自家用水的注意义务,未及时维修老化管道、处理地面积水与失效防水层,是损害发生的主要过错方;张某兄弟虽及时通知了王某某维修,但未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对扩大部分损失存在一定过错。综合双方过错程度,认定王某某承担90%责任,张某兄弟自行承担10%责任。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王某某于判决生效30日内聘请有资质的专业维修单位,对其使用的厨卫排水支管道进行维修、做好厨卫地面防水补漏;赔偿张某兄弟房屋修复费、租金损失共计5580元。二审驳回张某、张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6191号
  • 案由: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06-24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邻里发生漏水纠纷时,受损方(楼下)除了及时通知楼上维修外,一定要主动留存漏水、损失的证据,同时采取合理止损措施:比如对漏水部位进行临时封堵、协调物业或者社区介入推动维修,必要时可以先行垫付费用维修后凭票据向楼上追偿,切勿长期放任漏水持续,否则可能要自行承担扩大部分的损失。
  2. 楼上住户作为专有部位排水支管道的使用人和受益人,无论管道安装在哪一层,都负有定期检查、及时维修的义务,日常使用中也要注意避免地面积水、定期检查防水层,否则造成楼下损失的需要承担主要赔偿责任。如果老旧小区存在主管道老化问题,要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维修,避免承担不必要的责任。
  3. 漏水纠纷中如果双方对漏水原因有争议,建议优先共同委托或者申请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鉴定意见,自行单方委托的检测报告如果对方不认可,很可能不被法院采纳,还会产生不必要的鉴定费用支出。本案中鉴定费也是按照责任比例划分的,并非只要是对方过错就全部由对方承担,受损方有过错的也要按比例承担。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