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间转账混同欠条算不算债务结算?征和律所结合乌鲁木齐(2025)新01民终1186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情侣同居期间存在大量微信、支付宝零散转账混同的情况,一方出具的欠条能否作为双方此前债务的结算依据?出借信用卡给对方使用的款项能否按民间借贷主张返还?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新01民终1186号生效判决分析:
第一,情侣之间存在多笔资金往来时,若一方自愿出具明确载明欠款内容的欠条,且无证据证明出具时存在欺诈、胁迫等可撤销或无效情形的,该欠条应当认定为双方对出具日之前所有债权债务的结算凭证,具有法律效力,出具方应当按欠条内容履行还款义务。
第二,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的,因信用卡额度内的资金属于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并非出借人的自有资金,该行为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对应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无效。但借款人实际使用信用卡产生的欠款,属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向出借人予以返还。
第三,对于欠条出具后双方的多笔零散转账,法院会结合双方恋爱、同居的实际情况,扣除500元以下的小额赠与、520/1314等具有特殊爱意含义的转账后,核算双方转账差额,该差额可用于抵扣欠款。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李某与马某曾系男女朋友关系,且共同居住过一段时间。2020年9月9日,马某向李某出具《欠条》一张,载明欠付信用卡款项、工地倒用款合计72000元。后双方因借款产生纠纷,李某起诉至法院要求马某返还借款317476元。
马某抗辩称,自己通过微信、支付宝向李某的转账金额远超李某向自己的转账,案涉欠条并非双方对账的结果,自己不仅不欠李某钱,反而多支付了十余万元。
一审审理中,双方共同核对了2019年9月10日至2023年10月31日的微信、支付宝、银行卡转账记录,一致同意扣除500元以下的小额转账以及520、1314等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最终确认:马某微信转账多付118990元、支付宝转账多付6000元,李某向马某银行卡转账20000元。
另查明,尾号为9622的某某银行信用卡自2019年8月起一直由马某持有并使用,李某仅在2020年12月18日使用该卡消费211.79元,截至2023年3月,李某累计偿还该信用卡欠款192118.5元。
争议焦点
- 案涉欠条能否作为双方2020年9月9日之前的债务结算依据?
- 出借信用卡对应的款项应当如何处理?
- 马某应当向李某偿还的欠款金额是多少?
法院观点
首先,马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知晓出具欠条的法律后果,案涉欠条应认定为双方对2020年9月9日之前债权债务的结算,马某未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已偿还欠条项下的款项,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其次,李某出借信用卡给马某使用,属于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情形,对应的民间借贷合同依法无效,但马某实际使用信用卡产生的款项,属于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向李某返还。
最后,法院对欠条出具后双方的转账差额进行核算,扣除欠条载明的72000元后,马某多支付的32990元可用于抵扣信用卡返还款项。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马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返还李某158916.71元。马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新01民终1186号
- 案由:民间借贷纠纷
-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3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情侣之间存在资金往来时,若双方确实存在借贷合意,建议及时出具书面借条、欠条,明确借款金额、款项性质、还款时间,避免后续因转账混同、无法区分是赠与还是借贷产生纠纷。
- 切勿随意出借信用卡给他人使用:一方面,信用卡转贷会导致对应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无法主张约定的利息等权益;另一方面,若对方逾期还款,会直接影响持卡人的个人征信,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嫌信用卡诈骗罪,承担刑事责任。
- 若情侣之间既有结算凭证,又有后续零散转账的,应当注意留存转账备注、聊天记录等证据,明确每笔转账的性质是借款、还款还是日常消费赠与,避免诉讼中因举证不能承担不利后果。
此外,本案中马某主张的案外人某某建设工程公司支付的工程款,因与民间借贷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法院未予处理,当事人可另行主张权利。这也提醒大家,不同法律关系的款项要注意区分,留存对应合同、聊天记录等证据,避免资金混同导致维权困难。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