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退货后卖家称未收到货拒退款?征和律所结合乌鲁木齐(2025)新01民终204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信息网络买卖合同中,买家按约定退回货物后,卖家以未收到退货为由拒绝退还货款,在仅有物流中转记录、无直接签收证据的情况下,法院能否认定卖家已收到退货并要求其退款?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新01民终2047号生效判决解答:这种情况下,只要买家提交的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使得待证事实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即便没有直接的卖家签收记录,法院也可以依法认定卖家已收到退货,并判决卖家承担退款责任。
具体到同类纠纷中,认定卖家收到退货通常需要满足几个核心要件:一是双方已经就退货退款达成明确合意,卖家提供了真实有效的退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二是买家确实已经按照约定地址寄出了退货,物流信息与约定的收货地、收货人信息匹配;三是退货的物品细节(如品名标注、数量、包装等)与双方事前沟通的内容一致;四是卖家在买家催问收货及退款事宜时,未明确否认收到货物,反而以“走流程”“正在审核”“领导审批”等理由拖延退款。只要以上事实能够相互印证,法官就可以结合日常经验法则,认定卖家收到退货的事实具有高度可能性。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第一款: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请求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对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提供的证据,人民法院经审查并结合相关事实,确信待证事实的存在具有高度可能性的,应当认定该事实存在。
真实案例
王某通过抖音直播间向濮阳市某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传媒公司)购买退市人民币藏品,先后支付货款共计9万元,双方后续交易沟通从抖音平台转至微信进行,对接人为某传媒公司员工葛某甲。
后因某传媒公司未能提供约定的部分货物,王某提出全部退货退款的要求,葛某甲向王某提供了位于河南濮阳的退货地址及收货人信息。王某按约定将案涉藏品通过物流公司退回,因退市人民币不能按普通货物邮寄,王某对外将货物名称标注为“汽配”,并提前将该情况告知了葛某甲,葛某甲未提出异议。
物流信息显示该批货物已到达河南郑州中转,但因需中转无法查询最终签收记录。王某多次通过微信向葛某甲催问退款,葛某甲多次回复“正在审核”“正在上报”,始终未明确否认收到货物。后某传媒公司以未收到退货为由拒绝退还货款,王某遂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首先,葛某甲作为某传媒公司的员工,其向王某提供退货地址、回复退款进度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相应法律后果由某传媒公司承担,双方已就退货退款达成一致合意。其次,结合王某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物流托运单、法院调取的物流中转记录等证据,王某的主张能够形成完整证据链,达到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应当认定某传媒公司已收到案涉退货。
最终法院判决:某传媒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王某货款90000元;驳回王某对葛某甲的诉讼请求。某传媒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新01民终2047号
- 案由: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网购交易尤其是通过社交平台私下沟通的交易,退货环节容易产生纠纷,消费者和商家都应当注意留存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无门:
- 退货前务必确认合意:退货前一定要和商家明确沟通退货退款的事宜,留存商家同意退货的聊天记录、商家提供的收货地址、收货人及联系电话,不要仅凭口头约定就贸然退货,避免事后商家否认同意退货。
- 选择正规物流并留存底单:退货时尽量选择可查询完整物流轨迹的正规快递或物流,妥善保管托运单、物流底单,发货后及时将物流单号告知商家,便于双方跟踪物流进度。
- 特殊物品提前沟通标注:如果邮寄的是特殊物品(如收藏品、易碎品、管制类物品等),需要对外标注其他品名的,一定要提前和商家沟通确认,并留存好沟通记录,避免后续商家以“收到的货物不对”为由拒退货款。
- 催款时固定沟通记录:退货后催要退款时,要明确询问商家是否收到退货,若商家以“正在审核”“走流程”“领导审批”等理由拖延,要及时留存沟通记录,这些细节都是后续诉讼中证明商家收到货物的关键间接证据。
- 认准交易主体:网购时要注意核实商家的主体身份,尽量通过正规平台交易,不要随意转至私下社交平台交易;对接工作人员时,要确认其是否为商家的授权人员,避免后续商家以“员工个人行为”为由推脱责任。
征和律所特别提示,若遇到卖家以未收到货为由拒退货款的情况,不要仅凭物流单就起诉,要尽量收集双方沟通记录、交易细节等间接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才能更大程度获得法院支持。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