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民事纠纷 > 已签协议放弃0.204亩承包地权利还能要征地补偿吗?征和律所结合绍兴(2025)浙06民终1515号案例实务解读

已签协议放弃0.204亩承包地权利还能要征地补偿吗?征和律所结合绍兴(2025)浙06民终1515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农村土地承包户在村委会见证下与同村村民签订土地调换协议,明确将0.204亩承包地权利归还对方后,还能否向村委会主张该0.204亩土地2017年后的征地补偿款?自留地未启动正式征收程序的,能否主张按30万元/亩的标准支付一次性征收补偿?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浙06民终1515号生效判决分析:首先,案涉2017年签订的土地调换协议系凌某甲与案外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经村委会盖章确认,不存在显失公平等可撤销情形,合法有效,凌某甲已明确放弃案涉0.204亩土地的所有权利,无权就该地块向村委会主张2017年后的征地补偿。其次,案涉0.03亩自留地未启动正式集体土地征收程序,凌某甲要求按30万元/亩标准支付一次性补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村委会已按自留地征地协议约定足额甚至超额发放年度补贴,无需额外支付补偿。最后,当事人主张2003年征地补偿差额的,与本案诉请的2017年后补偿不属于同一审理范围,法院不会在本案中作出处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并制定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分配办法。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归其所有权人所有。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1998年凌某甲与同村村民凌某己口头互换承包地,凌某甲取得凌某己名下塘某乙高田1.734亩土地承包经营权;2003年该地块部分被征用,村委会按约定向凌某甲发放征地补贴;2017年6月,经村委会调解,凌某甲与凌某己签订书面协议书,约定将塘某乙高田多余的0.204亩归还凌某己,凌某甲不再享有该地块任何权利,协议经村委会盖章确认;2018年凌某甲与村委会签订失土农民养老保险参保协议,约定3.096亩土地的补偿款分十年支付。后凌某甲起诉要求村委会支付0.204亩土地2017年后的征地补偿20196元,以及0.03亩自留地征收补偿9000元,一审法院驳回其全部诉请,凌某甲不服上诉至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1.凌某甲能否向村委会主张0.204亩土地2017年后的征地补偿款?2.凌某甲要求按30万元/亩标准支付0.03亩自留地补偿是否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观点:首先,2017年的土地调换协议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且经村委会盖章确认,未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凌某甲已明确放弃0.204亩土地的权利,无权主张对应补偿;其次,案涉0.03亩自留地未启动正式征收程序,村委会已按协议约定超额发放年度补贴,凌某甲主张的一次性补偿标准无任何依据;最后,凌某甲上诉主张的2003年征地补偿差额与本案诉请的2017年后补偿无关,不属于本案审理范围。

裁判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789元由凌某甲负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浙06民终1515号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5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第一,农村承包地互换一定要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发包方(村委会)备案,涉及征地补偿权利归属的内容要在协议中明确约定,避免事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第二,以显失公平为由主张撤销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明确的行使期限限制,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重大误解的为九十日,超过期限撤销权即消灭,本案中凌某甲2017年签订协议,2024年才起诉主张显失公平,早已超过撤销权行使期限,其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第三,征地补偿款的支付前提是土地已被依法启动征收程序,若仅为租用、流转未办理正式征收手续的,不能主张一次性的征地补偿款; 第四,村民起诉村委会主张征地补偿的,要明确诉请对应的时间段和事实依据,若主张不同时段的补偿,需分别明确提出,避免因超出本案审理范围被法院驳回。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