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更抚养关系纠纷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是离婚后,父母一方请求改变子女由谁直接抚养的纠纷。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断。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可代理协商、起诉和执行。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请求变更的,应当另行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直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协议变更的,也应予支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直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协议变更的,也应予支持。
时效和管辖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否变更,以起诉时子女的生活状况和法定情形为准。
裁判规则
法院审查继续由原直接抚养一方生活是否不利于子女,以及请求变更的一方有没有抚养能力。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应当尊重,同时仍要审查请求一方的抚养能力。
具体结果取决于证据、身份关系和受诉法院查明的事实。本所不预测个案结果。
法院审查什么证据
请求变更的一方要证明出现法定情形,并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主张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自己生活的,要证明该意愿和自己的抚养条件。
法院通常审查原直接抚养的协议或判决、疾病或伤残材料、抚养义务履行情况、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实,以及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双方已经协议变更的,法院审查协议是否损害子女利益。
被告可以提出的法定抗辩
可以提出的法定抗辩包括:不存在疾病、伤残、不尽抚养义务、虐待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请求一方没有抚养能力;子女未满八周岁,其陈述不能单独决定抚养人;子女不满两周岁,没有足以改变由母亲直接抚养这一原则的事实;请求只涉及抚养费数额,不改变直接抚养人。
抗辩是否成立,由法院根据证据和身份关系认定。本所不预测个案结果。
与相邻案由的区别
只请求给付或增加抚养费、不改变直接抚养人的,按抚养费纠纷处理。仍在离婚诉讼中确定由谁抚养的,按离婚纠纷处理。
律师提供什么帮助
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当事人。律师的工作包括审查身份关系、财产或债务和证据,参加协商、调解或诉讼,以及申请执行。
委托时请说明案由、对方、子女或遗产情况、是否已经起诉,以及希望委托的办公点。
常见问题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是什么纠纷?
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离婚后请求变更的,应当另行起诉。《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了直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规定,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伤残无力继续抚养,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行为,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或者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协议变更的,也应予支持。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的时效和管辖怎么确定?
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是否变更,以起诉时子女的生活状况和法定情形为准。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裁判时看什么?
法院审查继续由原直接抚养一方生活是否不利于子女,以及请求变更的一方有没有抚养能力。已满八周岁子女的意愿应当尊重,同时仍要审查请求一方的抚养能力。具体结果取决于证据、身份关系和受诉法院查明的事实。本所不预测个案结果。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要准备什么证据?
请求变更的一方要证明出现法定情形,并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主张子女已满八周岁愿随自己生活的,要证明该意愿和自己的抚养条件。
法院通常审查原直接抚养的协议或判决、疾病或伤残材料、抚养义务履行情况、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事实,以及八周岁以上子女的意愿。双方已经协议变更的,法院审查协议是否损害子女利益。
变更抚养关系纠纷被告可以提出哪些抗辩?
可以提出的法定抗辩包括:不存在疾病、伤残、不尽抚养义务、虐待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请求一方没有抚养能力;子女未满八周岁,其陈述不能单独决定抚养人;子女不满两周岁,没有足以改变由母亲直接抚养这一原则的事实;请求只涉及抚养费数额,不改变直接抚养人。
抗辩是否成立,由法院根据证据和身份关系认定。本所不预测个案结果。
委托变更抚养关系纠纷如何联系湖北征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费根据案件类型、标的额、工作量和当地律师服务收费办法确定。各地收费说明见本站律师费目录,具体委托费用可来电或到所咨询。总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12号匠心城·中航广场A座14楼。湖北征和(阜阳)律师事务所:安徽阜阳阜南路东侧、二道河北侧地百悦府BS5栋S109、S201室。湖北征和(天门)律师事务所:湖北天门鸿渐路110号(前壕一期)。电话:027-65026912、13720155123。邮箱:info@zhenghelvshi.net。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8:00。接受各地当事人的法律服务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