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手机租赁承租人逾期不付租金,出租人能主张买断吗?
本案是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的线上手机租赁合同纠纷,出租人的全部诉请获得法院支持。来看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的具体裁判观点,案号(2025)鄂0984民初4071号。
裁判信息
- 案号
- (2025)鄂0984民初4071号
- 法院
- 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
- 2025-08-13
本案系征和律师事务所白雪吟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核心结论为:线上手机租赁中,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租金,出租人依据合同约定主张租赁关系转为买卖关系,要求支付买断款的诉请可以获得法院支持。本案案由为租赁合同纠纷,案号为(2025)鄂0984民初4071号,裁判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相关规定。
法律问题
线上手机租赁,承租人逾期不付租金,出租人该怎么维权?
征和律所解答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线上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如果合同明确约定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超过一定期限,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承租人需支付买断款的,该约定一般会被法院认可。
本案中,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出租人提交了完整的证据链,证明双方的合同约定以及承租人逾期付款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出租人的全部诉请。
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事实与证据,不能一概而论。遇到这类租赁合同纠纷,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处理。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本案裁判时上述法律均为现行有效法律,直接适用。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4年8月,原告台州百通某某有限公司与被告王某通过线上平台签订《租赁服务协议》,约定原告向被告出租苹果手机一部,被告分12期支付租金,到期支付1元买断款。原告按约交付手机后,被告支付5期租金共计5415.44元后未再继续支付剩余款项,原告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要求被告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剩余买断款共计7582.56元。征和律师事务所白雪吟律师担任原告诉讼代理人。
争议焦点
本案争议焦点为: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依约主张租转售,要求支付买断款的请求能否得到支持?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原、被告通过网络签订的租赁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原告按约交付租赁物后,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租金,逾期后也未归还租赁物,按照双方协议约定,租赁关系自动转为买卖关系,被告应当支付约定的买断款。
裁判结果
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诉请,判令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手机买断款7582.56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鄂0984民初4071号
- 案由:租赁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湖北省汉川市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8月13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签订线上租赁合同时,应当注意留存合同原文、平台订单信息、交付凭证、付款记录等核心证据,避免发生纠纷后因无法举证承担不利后果。承租人出现逾期付款情形后,出租人应当及时催告,并固定催告沟通的证据,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主张权利。线上租赁纠纷涉及电子证据认定,建议遇到纠纷后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制定合理的诉讼方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解读,系本所律师承办并取得胜诉结果的生效案例,当事人及案件细节已作脱敏处理。案件结果限于个案具体情形,不构成对任何同类案件结果的承诺或保证,亦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