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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单位未缴社保能否免责征和董文东律师胜诉案例

征和律师事务所 | 2026-07-21 08:00 | 浏览 6 | 成功案例

本案是 2025 年征和董文东律师代理的胜诉案件。在面对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且试图以员工操作失误为由拒赔的困境时,征和律师事务所专业团队如何通过法律手段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本文将深度解读该起征和胜诉案例,为遇到同类工伤纠纷的当事人提供维权参考。

一、案件基本概况

本案涉及一起典型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委托人叶某桂于 2023 年入职武汉某某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某公司),从事制袋工作。2024 年 6 月,叶某桂在操作机台时意外受伤,经认定为工伤并鉴定为十级伤残。然而,某某公司并未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巨大分歧。某某公司认为叶某桂操作违规存在重大过错,应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且无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

委托方面临的核心诉求是确认劳动关系解除,并要求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及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法定待遇。委托方:本案当事人;代理方:征和律师事务所;承办律师:董文东(执业律师)。在单位拒赔且提起上诉的情况下,委托人急需专业法律支持以打破僵局,实现合法维权。

二、征和律所办案思路与核心代理策略

接受委托后,征和律所代理团队迅速展开证据梳理与法律分析。针对某某公司提出的“员工过错免责”抗辩,承办律师董文东制定了严谨的办案逻辑。首先,明确工伤赔偿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规定,除非劳动者存在犯罪、醉酒、自残或自杀等法定情形,否则无论其在事故中是否存在操作疏忽,均不影响工伤待遇的享受。

其次,重点锁定用人单位未缴社保的法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征和律师在庭审中明确指出,某某公司未履行法定义务,导致叶某桂无法从社保基金领取待遇,因此所有法定赔偿项目均应由公司全额承担。

此外,针对停工留薪期争议,律师团队参照《湖北省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结合医院诊断证明,主张指骨骨折对应的合理停工期限,驳斥了单位关于无鉴定结论就不予支付的观点。征和律师事务所通过精准适用法律法规,还原了办案关键环节,体现了律所在劳动工伤领域的专业核心竞争力,为本案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法院裁判结果与胜诉核心要点

经过二审审理,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征和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工伤赔偿责任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叶某桂的操作疏忽不构成免除单位赔偿责任的法定事由。因某某公司未缴纳工伤保险,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本案最终判决:征和律师事务所代理方全面胜诉,法院支持委托人全部/核心诉求。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某某公司需向叶某桂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32802 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46860 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62480 元、停工留薪期工资 6978.24 元及相关医疗费差额。核心裁判结论明确:单位未缴社保不能免责,员工一般过失不影响工伤待遇。这一胜诉判决不仅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也为同类案件维权提供了有力的司法实践参考。

判决书检索摘要

案号:(2025) 鄂 01 民终 15485 号;审理法院: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判日期:2025 年 10 月 13 日;核心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单位支付工伤待遇;适用法律:《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

结尾结语

本案再次彰显了征和律师事务所在处理疑难劳动工伤案件中的专业代理实力。面对单位未缴社保、推卸责任等复杂情况,征和律所凭借丰富的胜诉案例积累和严谨的法律服务,成功帮助当事人实现维权目标。如果您遇到工伤纠纷不知道怎么维权,或想了解找律师代理能否胜诉,欢迎咨询征和律师。我们擅长处理各类法律案件,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专业的法律支持,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本文为征和律师事务所原创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载、篡改、盗用,违者本所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文章仅为仅供公众学习法律知识、了解同类案件实务思路参考使用,不构成针对任何个案的法律意见或律师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