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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了签约公司还在原岗上班,之前的欠薪工伤赔偿只能找原公司要吗?征和律所结合北京(2025)京02民终664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分公司转到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岗位、地点均未变化的,此前在分公司工作期间产生的欠付工资、工伤待遇、未休年休假工资等费用,能否直接要求总公司承担?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年限,是否要合并计算此前在分公司的工龄?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京02民终6647号生效判决分析:劳动关系转移后,不同类型的劳动待遇承担规则有明确区别:

一是针对劳动关系转移前的欠付工资、工伤赔偿、未休年休假工资、工作工具费等实体劳动待遇,由于该部分费用产生时劳动者与新用人单位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属于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的劳动争议范畴,需遵循劳动争议仲裁前置规则,劳动者不能直接要求新用人单位承担,应当另行向原用人单位主张权利。

二是针对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属于「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原用人单位未支付过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作年限应当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新用人单位不能以劳动关系转移时间为由拒绝承担此前工龄对应的补偿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其中「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属于法定的非因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的情形。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程序,未经劳动仲裁委员会审理的劳动争议,人民法院不予直接受理。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石某2016年5月入职北京某公司深圳分公司,担任置业顾问,工作地点始终在北京的门店,工资由北京某公司直接发放。2024年4月,石某与深圳分公司、北京某公司签订《劳动关系转移协议》,约定2024年5月1日起石某与北京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此前在深圳分公司的工龄累计计入北京某公司的工作年限。2023年石某因工外出受伤被认定为工伤十级,停工留薪期至2023年9月。2024年6月,石某以北京某公司未足额支付工资为由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随后起诉要求北京某公司支付2016年至2024年的欠付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休年休假工资、工作软件端口费、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30余万元。

争议焦点

1. 北京某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石某2024年5月1日之前的各项劳动待遇?2.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年限是否应当合并计算石某在深圳分公司的8年工龄?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2024年5月1日之前石某与深圳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与北京某公司尚未建立劳动关系,该期间产生的欠付工资、工伤待遇等费用属于石某与深圳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未经仲裁前置程序法院不予直接处理,石某可另行向深圳分公司主张权利。但石某劳动关系转移前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均未发生变化,属于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且深圳分公司未支付过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金的年限应当合并计算8年工龄。同时,北京某公司以石某未产生业绩为由2024年5-6月未发放工资,违反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规定,应当予以补足。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最终改判:维持一审关于北京某公司支付石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80000元的判项;撤销一审关于北京某公司支付2024年5月1日之前欠付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未休年休假工资、端口费的判项;改判北京某公司支付石某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6月27日工资4534.02元;驳回双方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京02民终6647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给劳动者的提醒:1. 遇到关联公司(总分公司、母子公司)轮流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一定要保存好劳动关系转移协议、工牌、工资流水、工作群记录等证据,证明自己是「非因本人原因」转移劳动关系,后续主张经济补偿、赔偿金时可要求合并计算工龄;2. 签订劳动关系转移协议时,不要随意签署「本人确认与原用人单位无任何劳动争议」的条款,若原用人单位存在欠薪、工伤未赔等情况,应当先结清债务再签署转移协议,否则后续维权难度极大;3.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为1年,若发现告错用工主体,应当及时向适格主体提起劳动仲裁,避免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4. 即便属于提成制岗位,只要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就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以「未完成业绩」为由发放0工资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给用人单位的提醒:1. 关联公司之间转移员工劳动关系时,应当明确约定转移前的劳动债务承担主体,避免后续出现权责不清的纠纷;2. 对于提成制岗位,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工资构成,且不得违反最低工资保障规定;3. 用人单位应当妥善保存2年内的考勤记录、年休假安排凭证、工资发放记录,否则需要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此外需要注意:如果工作软件、工具属于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劳动者购买,且用于开展工作的,属于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的劳动条件,相关费用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者可凭强制要求的聊天记录、支付凭证向用人单位主张返还。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