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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把全部房产归配偶并自行承担房贷,债权人有权撤销该财产约定吗?征和律所结合福州(2025)闽01民终878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债务人在与配偶的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夫妻共同所有的两套房产全部分配给配偶,自身不取得任何房产份额,还需承担部分房贷、高额经济补偿等义务,导致自身责任财产大幅减少,影响债权人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离婚财产分割约定?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闽01民终8787号生效判决解答:针对上述问题,司法实践中符合以下三个核心要件的,债权人有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行使撤销权,撤销债务人离婚协议中不当的财产分割约定:
第一,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形成于债务人与配偶签订离婚协议之前,且该债权已经生效法律文书确认;
第二,债务人在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明显失衡,实质上构成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比如债务人放弃全部共有房产份额,还需额外承担单方义务,分得的财产价值远低于其应得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
第三,债务人的无偿处分行为直接导致其责任财产减少、偿债能力下降,且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无法清偿债务,该行为已实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债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债务人若主张离婚时还有其他未列入离婚协议的财产可供清偿债务,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部分财产已在离婚时明确分割给债务人所有,仅抗辩存在未列明的财产但无法证明已明确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采信。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债权人林某乙对薛某某享有合法债权,相关借款实际发生于2017年至2019年薛某某与林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2025年6月法院作出生效判决,确认薛某某应偿还林某乙借款本金149万元及相应利息。判决生效后林某乙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全面查询未发现薛某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2025年8月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经查,薛某某与林某甲于2022年5月16日协议离婚,双方签订的《离婚协议书》约定:两套婚后共同购置、登记在林某甲名下的房产全部归林某甲单独所有,其中一套房产的剩余购房贷款由薛某某承担;薛某某仅分得登记在其名下的车辆、一份保险权益,还需向林某甲支付500万元经济帮助金。林某乙认为该财产分割约定属于薛某某无偿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行为,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该部分约定。

【法院观点】法院审理认为:首先,案涉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约定明显失衡,薛某某未分得任何房产份额,还需承担房贷、经济补偿等义务,其分得的车辆、保险价值远低于两套房产的价值,实质上构成薛某某无偿处分自身财产权益的行为;其次,案涉债权形成于薛某某与林某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强制执行后无财产可供执行,该无偿处分行为已实际减损薛某某的责任财产,损害了债权人林某乙的合法权益;最后,薛某某、林某甲抗辩的船舶等财产未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列明并分割,不能认定为离婚时已分配给薛某某的责任财产,该抗辩不能成立。

【裁判结果】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薛某某与林某甲离婚协议中关于两套房产归林某甲所有的约定,驳回林某乙的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林某甲的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闽01民终8787号
  • 案由:债权人撤销权纠纷
  • 审理法院: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9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针对债权人:若发现债务人存在“净身出户”式离婚、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情形,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撤销事由之日起1年内向法院提起债权人撤销权诉讼,同时及时申请对涉案财产采取保全措施,防止配偶方在诉讼期间转让、处置房产导致后续无法执行;需注意,撤销权的最长行使期限为离婚协议签订之日起5年,超过该期限的撤销权法定消灭。
2. 针对离婚双方:离婚财产分割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通过财产约定逃避夫妻共同债务或个人债务,若债务人通过离婚协议无偿转移财产导致无法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债务,不仅相关财产约定会被撤销,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承担刑事责任。
3. 需明确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边界:撤销权的制度目的是恢复债务人的责任财产,债权人无权直接要求确认债务人对涉案房产的产权份额,也无权直接执行该房产,撤销权行使后,债权人需另行通过代位析产等程序确定债务人在共有财产中的份额后,再申请强制执行。
4. 夫妻双方签订离婚协议时,应当对全部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明确列明并约定分割方式,仅口头约定分割但未写入协议的,后续无法产生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也可能引发夫妻双方内部的财产纠纷。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