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工程机械配件安装不当致损谁担责?征和律所结合贵阳(2025)黔01民终8372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消费者向商家购买需要专业安装的工程机械配件,商家帮忙联系安装人员,若安装不当导致配件损坏、产生经营损失的,商家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黔01民终8372号生效判决分析:此种情况下商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均确认安装人员系商家帮忙联系推荐,商家作为专业从事工程机械配件销售的市场主体,对所售配件的安装具备更高的专业注意义务,应当对其推荐的安装人员的安装质量承担相应责任。即便安装人员不是商家的正式员工,只要消费者的安装服务是基于商家的推荐对接,商家就应当对安装不当造成的消费者损失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条: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可以认定其证明力。
最新案例
温某因挖掘机维修需要,向贵州某工程机械销售公司购买沃尔沃原厂支重轮18个,总价11160元,销售公司帮忙联系安装人员上门安装。配件安装后仅1个月就出现漏油问题,5个月后支重轮出现严重变形,导致挖掘机无法正常使用长期停用。温某多次找销售公司协商理赔未果后诉至法院。
一审中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支重轮质量进行鉴定,结论显示支重轮本身成分、硬度符合标准,但安装不当易导致支重轮异常磨损变形。一审法院以温某无法举证证明安装人员系销售公司员工为由,判决驳回温某全部诉讼请求。
二审法院结合双方庭审陈述、鉴定报告中关于安装情况的记录,认定案涉支重轮的安装人员确系销售公司帮忙联系,销售公司作为专业配件销售商,应当对其推荐的安装服务质量负责,最终改判销售公司退还温某货款、安装费、物流费共计11760元,酌情赔偿温某经济损失40000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黔01民终8372号
-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01-13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消费者购买需要专业安装的商品时,建议在买卖合同中明确约定由商家负责安装并对安装质量承担质保责任,日常沟通中注意留存商家承诺负责安装、推荐安装人员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避免后续维权时举证不能。
- 商品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时,要第一时间拍摄现场照片、视频固定损坏情况,及时向商家发送书面的问题反馈函,避免因拖延导致证据灭失、损失扩大。
- 若不认可法院委托出具的鉴定意见,需要提供充分的相反证据,比如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鉴定程序违法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法院大概率会采信鉴定意见的证明力。
- 主张经济损失时要提供完整的证据链,比如停业损失需要提供租赁合同、经营流水、纳税凭证、误工证明等材料,不要仅凭口头主张高额损失,否则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酌情调低赔偿金额。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