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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办建筑资质合同无效垫付成本谁来承担?征和律所结合贵阳(2025)黔01民终8377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以挂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的方式代办建筑资质的服务合同被认定无效后,代办方垫付的实际损失应当如何分担?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黔01民终8377号生效判决分析:首先,通过“挂证”方式规避资质审查、代办建筑资质的服务合同,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强制性规定,扰乱建筑市场管理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属于法定无效合同。其次,合同无效后的损失分担按照过错原则判定,若合同双方均明知代办行为违法仍主动推进履行,均存在过错的,应当按照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本案中委托方和代办方对违法代办行为的性质均属明知,且均实际参与了合同履行,法院据此判定双方各承担50%的损失,符合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最新案例

贵州某公司与杨某甲口头约定,由杨某甲以挂靠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证书的方式为贵州某公司代办建筑二级、钢结构二级等施工资质,代办完成后贵州某公司支付相应服务费。合同履行过程中,杨某甲为完成代办事项,先后垫付了人员证书采购费、建造师聘用费、社保费、公司地址迁移费等合计178189.45元,后因政策调整资质未成功办理,双方就垫付费用承担产生纠纷诉至法院。

一审法院认定案涉代办资质合同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无效,双方对合同无效均存在过错,酌情判决贵州某公司承担50%的损失即89094.725元。贵州某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自身无过错,杨某甲作为违法代办方应自行承担全部损失。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双方均明知代办资质行为的违法性,且贵州某公司全程参与合同履行、提供了必要协助,对合同无效存在同等过错,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黔01民终8377号
  •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01月13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建筑企业申请资质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通过“挂证”、违法代办等不正当方式获取资质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不仅无法取得合法资质,企业还可能面临住建部门的行政处罚,产生的经济损失也需要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 订立民商事合同前应当先确认合同内容的合法性,明知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仍订立的,一旦合同被认定无效,双方都要为自身的过错承担责任,不要抱有“对方全担责”的侥幸心理。
  3. 建筑企业如需办理资质升级、新办等业务,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者合规服务机构,按照法定流程提交申请,避免违法代办产生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合规风险。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