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有商标不规范使用突出地理标志地名是否构成侵权?征和律所结合秦皇岛(2025)冀03民终3638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企业持有合法注册的自有注册商标,但若擅自改变商标排列方式、突出使用他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的核心地名,是否构成商标侵权,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冀03民终3638号生效判决分析:即使持有合法有效的自有商标注册证,若不按照核准的商标样式规范使用,故意拆分、变形商标突出使用与他人知名地理标志相同的文字,导致相关公众对商品产地、品质产生混淆误认的,仍然构成商标侵权,需要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滦南县某有限公司虽持有“盘某丙”注册商标,但其在生产的唐山产地大米外包装上,故意拆分自有商标的文字排列,将“盘”“锦”二字纵向对齐突出显示,而“盘锦”是案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核心识别要素,涉案大米并非产自盘锦特定产区,该使用方式足以让普通消费者误认为涉案大米是品质符合要求的盘锦大米,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侵权情形,因此两审法院均认定其构成侵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许可使用费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注册商标使用许可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确定赔偿数额。人民法院在适用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数额时,应当考虑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侵权人的主观过错程度,商标的声誉及制止侵权行为的合理开支等因素综合确定。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盘锦市某协会是第3514579号“盘锦大米”组合商标、第9528884号“盘锦大米”文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权利人,上述商标核定使用在第30类大米商品上,其中“盘锦大米”组合商标曾被认定为驰名商标,仅允许产自盘锦特定地理区域、符合品质要求的大米使用。滦南县某有限公司持有第44391641号“盘某丙”注册商标,其生产的产地为河北唐山的大米外包装上,拆分自有商标文字排列,突出显示“盘锦”二字。2025年盘锦市某协会在秦皇岛某超市取证购买到该侵权大米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滦南县某有限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15万元。
争议焦点
滦南县某有限公司不规范使用自有注册商标突出“盘锦”二字的行为是否构成对“盘锦大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侵权,一审酌定1.5万元赔偿是否合理。
法院观点
法院审理认为,滦南县某有限公司改变自有注册商标的排列方式,故意突出“盘锦”标识,易使公众对商品产地、品质产生混淆误认,且其无法证明涉案大米产自盘锦特定产区,已经构成商标侵权;因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获利均无法举证,一审综合考虑商标知名度、侵权情节、维权成本等因素酌定赔偿1.5万元符合法律规定。
裁判结果
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滦南县某有限公司立即停止侵权,赔偿盘锦市某协会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5000元。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冀03民终3638号
- 案由:侵害商标权纠纷
- 审理法院:河北省秦皇岛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企业使用自有注册商标必须严格按照商标局核准的图样、文字排列、字体样式规范使用,不得擅自拆分、变形商标突出部分文字,即使持有合法商标证,不规范使用仍可能面临侵权索赔风险。
- 生产销售食品、农产品的企业需特别注意规避“盘锦大米”“五常大米”“阳澄湖大闸蟹”等知名地理标志,非产地企业不得在相同品类商品上突出使用地理标志名称,即使相关文字组合在自有商标中也需要严格规范使用,避免导致消费者混淆。
- 若收到商标侵权起诉,首先核实对方商标权利的有效性、权利范围,同时收集自身商标规范使用、产品来源合法、不会导致消费者混淆的相关证据,必要时委托专业律师介入,尽可能降低损失。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