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岗申请未获批准自行离职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征和律所结合固原(2025)宁04民终680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劳动者因个人原因向用人单位申请调岗未获批准,自行离职的,是否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宁04民终680号生效判决分析: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具有严格的法定条件,只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明确列举的情形时,用人单位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对于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形,只有当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拖欠工资、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法定过错(即《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劳动者据此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才有权主张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是因个人原因自行离职,即便离职理由是调岗申请未获批准,也不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本案中,马某因个人调岗需求未得到某保安公司同意而自行离岗,不存在用人单位逼迫离职或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形,因此法院未支持其经济补偿金的主张。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2年8月,马某入职某保安公司,被派遣至固原市某小学担任保安,双方签订期限为1年的书面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1750元。入职当日,马某出具书面申请,以已自行参加城镇社保为由,不要求公司缴纳社会保险,申请将社保补贴每月250元随工资一并发放。
2024年2月,马某向公司提出调岗申请,公司因无合适岗位安排未予同意。2024年3月8日,马某未再到岗上班,后于2024年3月11日入职其他单位从事保安工作。
2025年1月,马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某保安公司的劳动关系、支付经济补偿金28000元、退还服装押金600元、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22000元、补缴2010年至2024年的各项社会保险。仲裁裁决仅确认劳动关系于2024年3月8日解除,驳回其他请求。马某不服,向一审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仅支持退还服装押金60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马某仍不服,上诉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争议焦点
马某因调岗申请未获批准自行离职,是否有权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经济补偿金的支付需符合法定情形。本案中,马某系因调岗申请未获同意后自行离岗,并非用人单位无故辞退,也不存在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不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同时,2010年至2021年3月期间马某与公司的劳动关系相关请求,已超过1年的劳动争议仲裁时效;2022年8月入职后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故对马某主张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不予支持。补缴社会保险属于行政部门职责,不属于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一、马某与某保安公司的劳动关系于2024年3月8日解除;二、某保安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退还马某服装押金600元;三、驳回马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宁04民终680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调岗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法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劳动者有权提出调岗申请,但用人单位没有必须同意的义务,除非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原工作、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等法定调岗情形。
2. 劳动者如果因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想要离职并主张经济补偿,务必注意:一是要留存好用人单位存在过错的证据(如拖欠工资记录、未缴社保证明等);二是要向用人单位明确发送解除通知,告知解除理由是单位存在法定过错,不能仅以个人原因或调岗未获批准为由自行离职,否则很难主张经济补偿。
3.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权益,要注意及时维权,避免因超过时效丧失胜诉权。
4. 社会保险的征缴属于社保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劳动者要求补缴社保的,可以向当地社保经办机构投诉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理范围。另外,如果劳动者自愿签署放弃社保的申请,事后又以单位未缴社保为由主张经济补偿的,多数地区法院会以违反诚信原则为由不予支持。
5. 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或扣押证件,本案中保安公司收取的服装押金属于违法收取,依法应当全额退还。劳动者遇到单位收取押金、扣押身份证等情况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维权。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