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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分包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后补充合同工程款能否获支持?征和律所结合青海(2025)青民再229号案例实务解读

一、核心法律问题

本次解读围绕建设工程纠纷中两类高频争议问题展开:

  1. 因违法分包导致建设工程主合同无效的,针对新增施工内容签订的补充合同效力如何?对应工程款能否得到支持?
  2. 发包方未经施工方同意,向第三方施工班组支付的款项,能否抵扣其应付施工方的工程款?

二、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青民再229号生效判决分析:

针对第一个问题,即便建设工程主合同因违反违法分包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无效,只要补充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约定的施工内容已实际完成且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施工方有权参照补充合同的约定主张对应工程款,发包方不能仅以主合同无效为由拒付补充合同对应的工程款。

针对第二个问题,若发包方与第三方施工班组存在其他独立的施工合同关系,或发包方支付款项未经过施工方事先同意、支付金额超出施工方与该班组约定的合同价款的,该部分款项不能抵扣发包方应付施工方的工程款,超付的不利后果由发包方自行承担,发包方可就超付部分另案向第三方主张权利。

征和律师事务所深耕建设工程法律服务领域多年,处理过大量涉及违法分包、无效合同结算、工程款抵扣的疑难纠纷,能够为发包方、施工方、实际施工人等各类主体提供专业的纠纷解决方案与法律服务。

三、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二款、第三款: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四、最新案例

西安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从总包方处承包青海某矿业110千伏送电线路工程后,将其中线路清工项目违法分包给青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双方签订主合同约定价款8469740元。施工过程中,双方又签订补充合同,约定新增防风固沙工程,价款1494660元。案涉工程于2024年8月20日带电成功投入运行后,双方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

西安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主张:补充合同约定的防风固沙工程属于主合同内容,系其工作人员被胁迫签订且未实际履行,不应支付对应价款;其向第三方施工班组靳某、聂某支付的198万余元工程款、65万元窝工损失等款项,均应抵扣应付工程款,仅欠付30余万元。

青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则主张西安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欠付工程款4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主合同因违法分包无效,补充合同虽也属无效,但补充合同约定的防风固沙工程已实际施工且项目整体验收合格,应当参照约定全额支付价款;西安某新能源有限公司与靳某任法定代表人的青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乙存在其他独立施工合同,其支付给靳某、某电力公司乙的款项与本案无关,不能抵扣本案工程款;其未经青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同意,超付给聂某的65万元窝工损失,也不能抵扣本案工程款,超付部分由其自行承担。最终判决西安某新能源有限公司支付青海某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甲工程款3922373元。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5)青民再229号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审理法院: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6日

五、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给施工方的风险提示

  • 签订建设工程合同前,务必核实发包方的发包资质,确认案涉工程不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情形,避免因合同无效产生后续结算风险。
  • 针对施工过程中新增的施工内容,一定要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约定施工范围、价款、支付方式,同时留存好施工过程中的签证、沟通记录、竣工验收材料,避免后续发包方以新增内容属于主合同范围、未实际施工为由拒付工程款。
  • 若约定由发包方代付施工班组工资的,务必要求发包方严格按照己方提供的工资台账支付,留存好代付协议,避免发包方擅自向己方班组支付与本案无关的款项后要求抵扣工程款。

给发包方的风险提示

  • 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不得将承包的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主体,避免因合同无效产生法律风险。
  • 向施工方的班组代付工资或其他款项时,一定要经过施工方的书面确认,严格按照施工方与班组的合同约定价款支付,避免超付或者支付与本案无关的款项后无法抵扣,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 如果认为补充合同是被胁迫签订的,要及时在法定的1年撤销权行使期限内向法院或仲裁机构申请撤销,超过期限后无法以胁迫为由主张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

征和律师事务所拥有专业的建设工程法律服务团队,可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合同起草审核、工程款催收、纠纷调解、诉讼代理等全流程法律服务,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