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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仲裁时效如何起算?征和律所结合西安(2025)陕01民终10269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从何时起算?是从用工满一年的次日起算,还是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算?超过时效的二倍工资请求还能得到支持吗?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陕01民终10269号生效判决分析:劳动者主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的一年普通时效,起算点为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本案中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明确,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此时即应知晓自身权利受到侵害,故仲裁时效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如果劳动者未在该日起一年内申请仲裁,也无法举证证明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的情形,那么全部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都会因超过时效而被驳回。

需要注意的是,本案一审法院采用“逐月倒推”的方式支持了劳动者最后几天的二倍工资,但二审法院明确指出该认定不当,只是因用人单位未提起上诉,才对一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实际上西安地区的生效裁判口径为时效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整体计算。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闫某于2022年5月5日入职陕西某某园林建设有限公司,从事园林绿化植树等工作,双方约定月工资为4300元,工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按月转账支付。闫某在职期间,公司始终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闫某提供劳动至2023年9月7日,在职期间工资已足额发放。

2024年4月22日,闫某向西安市莲湖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22年6月5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47300元,并补缴2022年5月5日至2023年9月7日期间的各项社会保险。仲裁裁决驳回了闫某关于二倍工资的请求,闫某不服,起诉至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一审法院判决公司支付闫某2023年4月23日至2023年5月4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差额1383.9元,闫某仍不服,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争议焦点

本案核心争议焦点为:闫某主张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是否超过仲裁时效,仲裁时效的起算点应当如何确定。

法院观点

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本案中,公司未依法与闫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按月支付二倍工资,闫某在入职满一个月时即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故仲裁时效从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2022年6月5日)起计算。闫某于2024年4月22日才申请劳动仲裁,且未提供证据证明存在仲裁时效中断或中止的情形,公司在仲裁阶段也提出了时效抗辩,因此闫某的二倍工资请求已超过一年仲裁时效,依法不应支持。一审判决公司支付部分二倍工资差额存在不当,但因公司未提起上诉,系对自身民事权利的处分,故对一审判决结果予以维持。

裁判结果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0元,由上诉人闫某负担。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陕01民终10269号
  • 案由:劳动争议
  • 审理法院: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6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对于劳动者而言,入职后要及时督促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单位拒绝签订,要注意留存向单位主张签合同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邮件、录音等,这些证据可以起到中断仲裁时效的作用。不要误以为二倍工资的时效是从用工满一年才开始计算,不同地区裁判口径存在差异,一旦发现单位未签合同,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超过时效导致权利无法救济。

2.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在员工入职后一个月内完成书面劳动合同的签订。如果遇到员工拒绝签订的情况,要及时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避免用工时间过长导致二倍工资风险扩大。如果劳动者提出二倍工资主张且已超过仲裁时效,要在仲裁及诉讼阶段及时提出时效抗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 关于补缴社会保险的问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补缴社保不属于人民法院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劳动者如果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投诉举报,由社保部门责令单位补缴。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