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页banner
首页 > 侵权责任纠纷 >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遇交通事故能不能主张误工费?征和律所结合聊城(2025)鲁15民终5631号案例实务解读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遇交通事故能不能主张误工费?征和律所结合聊城(2025)鲁15民终5631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自然人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能否向侵权方及保险公司主张误工费赔偿?交通事故护理费标准应当如何认定?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鲁15民终5631号生效判决解答: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通过合法劳动获取劳动报酬,误工费的认定核心是受害人是否因事故导致实际收入减少,而非单纯以年龄作为判断门槛。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其在事故发生前存在稳定劳动收入,因事故受伤无法劳动产生了实际收入损失的,即便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也有权主张误工费赔偿。关于护理费标准,若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也无法证明最近三年平均收入状况的,可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标准计算,保险公司主张按照更低标准计算护理费的,需承担相应举证责任,举证不能的其主张不会得到法院支持。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七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修正)》第八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真实案例

2024年12月22日,布某驾驶小型汽车在山东聊城阳谷县某路口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吴某发生交通事故,致吴某受伤、两车受损,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吴某事发时年满60周岁,已超过女职工法定退休年龄,但其此前长期在物业公司从事保洁工作,月固定收入1500元。事故造成吴某闭合性颅脑损伤重型,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150日、护理期60日。案涉车辆在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投保交强险及200万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一审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吴某包括误工费7500元、护理费8887.2元在内的各项损失共计13万余元。保险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吴某超过退休年龄不应支持误工费、原审护理费标准过高,要求改判减少赔偿11587.2元。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吴某提交的工作证明、工资流水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存在稳定劳动收入,因事故产生了实际误工损失,一审支持误工费合法有据;护理费按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符合法律规定,保险公司主张的80元/天护理费标准无证据支撑,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鲁15民终5631号
  • 案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01-14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受害人主张误工费的,要注意留存好用工协议、工资流水、工作证明、工作照片等能够证明存在实际劳动收入的证据,仅凭口头陈述的误工主张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2. 若护理人员无固定收入,无需刻意寻找护工市场低价标准的证据,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主张护理费通常会得到法院支持,保险公司主张降低护理费标准的需自行承担举证责任。 3.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通常需承担60%的赔偿责任,而非完全按照50%划分责任比例,非机动车一方可依法主张合理的责任倾斜。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