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和律师事务所Zhenghe Law Firm
首页 > 劳动争议与人事争议 > 公司停业没说辞退员工自行办退工能拿经济补偿吗?征和律所结合上海(2025)沪02民终2340号案例实务解读

公司停业没说辞退员工自行办退工能拿经济补偿吗?征和律所结合上海(2025)沪02民终2340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用人单位停业后未明确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劳动者自行办理退工登记的,能否主张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劳动者在二审阶段将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求变更为经济补偿金的,法院能否直接处理?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沪02民终2340号生效判决分析:

首先,公司停业导致劳动者无法正常提供劳动的,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有权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即便劳动者自行办理退工登记,只要能证明公司停业的事实,就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

其次,劳动者因对法律关系认识错误,一审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被驳回后,二审中基于同一事实变更为经济补偿金诉求的,若对方当事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未提出异议,且变更后的诉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为避免当事人诉累,可直接对变更后的诉求进行审理并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颜某于2023年3月14日入职上海某某公司1,担任初级申请顾问,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5年3月13日的劳动合同,约定转正后月工资为基本工资9000元+绩效1000元+补贴300元。2023年11月起,某某公司1停发颜某工资,后公司停业,人事人员告知颜某公司已倒闭,无法办理退工手续。颜某自行通过公共服务机构办理了退工登记后,申请劳动仲裁及诉讼,一审主张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欠付工资、业绩奖金、年终奖等费用。

争议焦点:1. 公司停业后劳动者自行办理退工,是否符合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条件?2. 劳动者二审中将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诉求变更为经济补偿金,法院能否直接处理?

法院观点:首先,在案证据仅能证明公司停业的事实,无法证明公司主动作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因此一审驳回违法解除赔偿金的请求并无不当。其次,公司停业导致劳动者无法继续提供劳动,属于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的情形,劳动者据此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最后,颜某在二审中变更诉求为经济补偿金,因其主张的基础事实与一审一致,且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为避免当事人诉累,法院对其变更后的诉求予以准许,经核算其主张的10000元经济补偿金符合法定标准。

裁判结果: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1.维持一审关于某某公司1支付颜某2023年11月1日至12月21日工资16896.60元的判项;2.撤销一审驳回其他诉求的判项;3.某某公司1支付颜某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10000元;4.驳回颜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沪02民终2340号
  • 案由:劳动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6月2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劳动者主张劳动关系解除的相关费用时,需先准确区分“违法解除赔偿金”与“经济补偿金”的适用场景:只有在用人单位无合法理由主动辞退劳动者的情况下,才能主张2N标准的违法解除赔偿金;如果是因用人单位停业、不提供劳动条件、拖欠工资等原因劳动者主动离职,或者单位因解散、破产终止劳动关系的,仅能主张N或N+1标准的经济补偿金,诉求错误很可能被全部驳回。

2. 遇到公司停业、倒闭的情况,劳动者要及时留存相关证据:包括公司发布的停工/停业通知、人事沟通的聊天记录、欠薪的证据、无法正常打卡/提供劳动的记录等,避免后续维权时因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离职原因。

3. 关于二审变更诉求:劳动争议案件中,若一审时因对法律关系认识错误导致诉求不当,二审时可尝试基于同一事实变更诉求,但法院并非必然准许,若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且调解不成的,可能需要另行起诉。建议劳动者在仲裁、一审阶段就咨询专业律师,明确合理的诉求,减少维权成本。

4. 此外,本案中业绩奖金、年终奖、加班工资的诉求均因劳动者举证不足被驳回,也提示劳动者:主张奖金、加班工资等费用时,需提供公司确认的业绩核算依据、明确的奖金发放规则、经公司确认的加班记录等证据,仅靠自行制作的统计表、身份不明的聊天记录很难得到法院支持。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