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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劳务受伤挂靠劳务公司要担责吗?征和律所结合昌吉(2025)新23民终2369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提供劳务者在绿化除草作业中受伤,挂靠有资质劳务公司承包项目的个人、被挂靠劳务公司、发包方、投保雇主责任险的人力资源公司、保险公司谁该承担赔偿责任?挂靠人和被挂靠公司是否要承担连带责任?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新23民终2369号生效判决分析:首先,认定劳务关系核心看是谁招聘、管理、发放劳务报酬,本案中钱某某由郑某某直接招聘、管理、支付工资,郑某某是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过错责任;其次,某劳务公司允许不具备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条件的郑某某挂靠其资质承包项目,未尽安全生产管理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共同过错,应当与郑某某承担连带责任;第三,某人力公司虽为钱某某投保雇主责任险,但双方不存在实际劳务关系,保险公司无需承担理赔责任,发包方某市政公司选任有资质的劳务公司承包项目不存在过错,无需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2023年某劳务公司昌吉分公司中标昌吉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绿化带人工除草项目,郑某某挂靠该公司资质实际负责项目运营,雇佣钱某某从事除草工作,按150元/天发放工资。2023年9月2日钱某某操作打草机时左眼被异物击伤,构成八级伤残。此前某人力公司曾与发包方某市政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解除,某市政公司工作人员失误以某人力公司为被保险人为钱某某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钱某某起诉要求郑某某、某劳务公司、某市政公司、某人力公司、保险公司连带赔偿损失28万余元。

争议焦点

1. 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如何认定;2. 责任比例及赔偿数额如何认定。

法院观点

1. 郑某某直接招聘、管理、发放钱某某工资,系接受劳务一方,应当承担70%的过错责任;2. 某劳务公司允许无资质的郑某某挂靠其资质承包项目,未尽安全生产管理义务,与郑某某构成共同侵权,应当承担连带责任;3. 某人力公司与钱某某无实际劳务关系,保险公司无需承担雇主责任险理赔责任,某市政公司选任有资质的承包方无过错,无需承担责任;4. 钱某某未尽自身安全注意义务,自行承担30%责任。

裁判结果

判决郑某某赔偿钱某某各项损失180510.14元,某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驳回其他诉讼请求,二审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案号:(2025)新23民终2369号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
裁判日期:2026年01月09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作为劳务承包方,严禁出借资质给无资质的个人挂靠,否则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与挂靠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 作为接受劳务的个人承包人,应当为劳务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主动为劳务人员投保符合实际用工关系的意外险或雇主责任险,降低自身风险; 3. 作为提供劳务者,作业时应当做好自身安全防护,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作业,留存好劳务报酬发放记录、工作记录等证据,一旦发生损伤及时维权; 4. 投保雇主责任险时应当确保被保险人与实际用工主体一致,否则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理赔。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