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受伤后医保报销的医疗费还能向雇主索赔吗?征和律所结合宁波(2025)浙02民终7682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雇员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受伤,已经通过医疗保险报销的医疗费,还能不能要求接受劳务的雇主承担赔偿责任?提供劳务受伤的责任比例应当如何划分?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5)浙02民终7682号生效判决分析:首先,医疗保险报销属于社会保险待遇范畴,与侵权损害赔偿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医保报销不能作为减轻或免除雇主侵权赔偿责任的依据,即便伤者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部分或全部医疗费,仍然有权要求雇主对医疗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提供劳务受伤的责任划分按照过错原则确定:接受劳务的一方负有提供安全工作环境、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开展安全培训的法定义务,未尽到上述义务的应当承担主要赔偿责任;提供劳务的一方未尽到自身审慎注意义务、对损害发生存在过错的,可以适当减轻雇主的责任,本案中法院酌定雇主承担70%、雇员承担30%的责任比例符合司法实践惯例。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第一款: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被侵权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第一款: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最新案例
诸某系余姚某模具厂的注塑机操作工,2023年11月15日,诸某在工作时登高为注塑机添加原材料的过程中摔倒受伤,先后经多家医院治疗,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因赔偿协商不成,诸某将余姚某模具厂起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余姚某模具厂承担70%的赔偿责任,扣除已垫付的12000元后仍需支付赔偿款122995.41元。
余姚某模具厂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主张诸某的医疗费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不应再由其承担、诸某未及时治疗导致损害扩大应当自行承担主要责任、一审程序违法。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认为:医保报销不能抵扣侵权人赔偿责任,余姚某模具厂未提供证据证明诸某存在怠于治疗扩大损失的情形,一审程序合法、责任划分合理,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浙02民终7682号
-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14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从雇主角度:雇佣人员开展工作前,应当完善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措施,对雇员开展必要的安全操作培训,可通过购买雇主责任险、意外险等方式转移用工风险,避免发生事故后承担高额赔偿责任;
- 从雇员角度:提供劳务过程中要注意自身安全,一旦发生受伤事故,要第一时间固定劳务关系证明、受伤过程证据、医疗票据等材料,即便已经通过医保报销了医疗费,仍然有权向雇主主张全额赔偿,不要自行放弃合法权益;
- 若双方就赔偿无法协商一致,可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通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残等级、误工/护理/营养期限等赔偿依据,通过合法途径主张权利。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