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遇车祸获交通事故赔偿后还能主张全额工伤保险吗?征和律所结合重庆(2026)渝03民终73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职工上班途中遭遇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死亡,家属已获得第三方交通事故侵权赔偿后,还能否向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主张全额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能否要求仅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的差额部分?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6)渝03民终73号生效判决分析:工伤保险待遇请求权与第三人侵权损害赔偿请求权分属社会保险法律关系与民事侵权法律关系,二者的请求权基础、赔偿项目、责任主体均不相同,除医疗费用外,我国现行法律并未禁止权利人同时主张两项赔偿。若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因第三人侵权构成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全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无权要求扣除职工已从第三人处获得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侵权赔偿款项,仅需扣除已获赔的医疗费用。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第四十二条:由于第三人的原因造成工伤,第三人不支付工伤医疗费用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第三款: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2年修正)第三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新案例
基本事实
唐某中系重庆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聘请的保安,在重庆市南川区某小区任职,公司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21年11月18日,唐某中步行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当场死亡,经交警认定唐某中无责。2024年3月,唐某中所受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物业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先后提起一审、二审行政诉讼,均被法院驳回诉讼请求。
唐某中的近亲属张某仙、唐某川、唐某已从交通事故侵权方处获得赔偿后,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物业公司支付全额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裁决支持了家属的全部请求,物业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仅需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差额部分。
争议焦点
已获得第三人交通事故侵权赔偿的工亡职工家属,能否向未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主张全额工伤保险待遇?
法院观点
法院认为,工伤保险待遇与侵权赔偿分属不同法律关系,法律仅禁止重复主张医疗费用,并未限制权利人同时主张其他赔偿项目。本案中物业公司未为唐某中缴纳工伤保险,依法应当由物业公司承担全部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责任,其要求仅支付差额的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物业公司向家属支付一次性工亡补助金876680元、丧葬补助金42930元、供养亲属抚恤金11597.73元;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物业公司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6)渝03民终73号
- 案由: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 审理法院: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23日
征和律所提示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 对用人单位而言:依法缴纳工伤保险是法定强制义务,也是用工风险的核心兜底保障,尤其是物业、建筑、物流等工伤风险较高的行业,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不缴、少缴工伤保险。本案中物业公司若正常参保,90余万元的工亡待遇几乎全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未参保最终需自行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还额外产生了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的时间与诉讼成本,得不偿失。
- 对劳动者及家属而言:遭遇第三人侵权导致的工伤(如上下班途中车祸、工作中被第三方伤害等),无论是否已经从侵权方获得赔偿,都应当在工伤认定1年时效内及时申请工伤认定。除医疗费用外,一次性伤残/工亡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项目均可双重主张,切勿被用人单位“已获侵权赔偿不能再要工伤待遇”的说法误导,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可直接向用人单位主张全额工伤待遇。
- 工亡待遇的计算标准中,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该标准每年随国民经济水平上调,2025年度该标准已突破98万元,主张权益时需注意适用最新标准,避免算低赔偿金额。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读,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