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卖骑手获侵权赔偿后还能要雇主责任险伤残赔偿金吗?征和律所结合齐齐哈尔(2026)黑02民终18号案例实务解读
法律问题
外卖骑手等提供劳务人员因第三人侵权受伤,已从侵权方处获得伤残赔偿金的,还能否向雇主投保的保险公司主张雇主责任险项下的伤残赔偿金?
征和律所解答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2026)黑02民终18号生效判决解答:雇主责任险本质是财产险范畴的责任保险,核心功能是转移雇主依法应当向雇员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属于损失补偿型保险而非人身给付型保险。如果雇员已经从侵权第三人处获得足额的伤残赔偿金,雇主无需再承担该部分赔偿责任,对应的保险公司也无需在雇主责任险限额内赔付伤残赔偿金。但对于雇员未获足额赔付的医疗费用等直接损失,仍可主张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险范围内赔偿。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第一款: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五条:损害是因第三人造成的,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真实案例
基本事实
钟某是龙江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的外卖配送员,2024年4月配送途中与姜某驾驶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交警认定姜某负事故主要责任、钟某负次要责任。钟某已就交通事故损害向法院起诉,生效判决判令侵权方及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了包括残疾赔偿金在内的各项损失。龙江某配送服务有限公司为钟某在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投保了限额100万元的雇主责任险,钟某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付剩余医疗费4745元及伤残赔偿金76424元。
法院观点
雇主责任险属于补偿型责任保险,仅用于替代承担雇主依法应当负的赔偿责任。钟某的伤残赔偿金已从侵权方处获得足额赔付,雇主无需再承担该部分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无需赔付该部分费用;剩余未获赔的医疗费4745元属于雇主应当承担的责任范围,保险公司应予赔付。
裁判结果
一审判决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于判决生效后5日内赔偿钟某医疗费4745元,驳回钟某其他诉讼请求;二审法院驳回钟某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6)黑02民终18号
- 案由: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 审理法院: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中级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6年1月20日
实务提醒
征和律师事务所结合多年实务经验提醒: 1. 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等灵活就业人员受伤后,可先向侵权第三人主张损害赔偿,若赔偿不足,仍可就未获赔部分向雇主主张赔偿,雇主投保了雇主责任险的可要求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 2. 雇主责任险不具备人身保险的定额给付属性,伤者不能就同一损失重复主张赔偿,避免浪费司法资源。 3. 灵活就业人员可自行配置意外伤害险等人身保险,该类保险属于定额给付型,发生保险事故后即使已获侵权方赔偿,仍可依据保险合同主张赔付,进一步提升自身保障水平。
本文由征和律师事务所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