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安平县法律顾问推荐:建设工程施工主张额外费用无证据被判驳回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安平县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建设工程纠纷中施工方主张合同外费用、履约保证金返还等诉求时,举证不能是导致败诉的最核心原因。在处理安平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本地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不注意留存书面证据、口头约定不补签书面文件,最终导致合法权益无法得到法院支持。
警示案例
2021年1月,北京某某建筑装饰公司与四川某某工程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前者承包后者位于安平县的中俄东线天然气管道相关土建施工项目,合同总价2351224元(不含9%增值税),同时约定了履约保证金、工期、结算规则等条款。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先后9次下达增量施工指令,承包方完成主体施工后,因结算争议起诉至法院,要求发包方支付欠付工程款、增值税款、履约保证金、协调费等合计超300万元。
案件审理中,法院查明承包方未提交证据证明已实际支付履约保证金,也无书面协议证明双方曾约定协调费承担规则,合同也未明确约定增值税由发包方承担,仅对有证据支撑的欠付工程款诉求予以支持,其余诉求全部驳回;同时因承包方存在小范围逾期完工情形,酌情判令其承担1万元违约金从应付工程款中抵扣。依据的法律条款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第五百七十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
本案由安平县人民法院审理,对安平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冀1125民初3280号
- 案由: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河北省安平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实务提醒
安平企业应注意,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所有口头约定的费用(如协调费、增量款、额外补贴等)必须在7日内补签书面确认文件,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严禁仅以微信聊天、口头承诺作为唯一依据。
安平企业需留存所有费用支付的凭证,如履约保证金、垫付款等,必须转账至合同约定的对公账户,并备注清晰款项用途,避免现金支付或转入私人账户导致无据可查。
施工过程中所有的工程变更、整改通知、完工确认文件都要安排专人归档留存,涉及工程量增减、工期调整的内容必须第一时间取得对方书面确认,避免后期结算产生争议。
很多安平县企业在搜索「安平县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安平老板会搜「安平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安平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