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上海市法律顾问推荐:企业签订建筑垃圾清运服务合同未合规履约被判违约赔钱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上海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企业在签订和履行建筑垃圾清运等特种服务类合同时,合规风险防控是避免纠纷的核心前提。在处理上海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本地企业往往忽视合同履约边界约定、行政许可办理以及施工凭证留存,最终导致双方产生纠纷时无法举证,不得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
警示案例
2019年8月,上海某某工程公司(发包方)与上海某某环保公司(清运方)签订《建筑垃圾地坪清理清运工程协议》,约定清运方负责上海市闵行区华漕镇卫星村动迁产生的约30万平方米建筑垃圾清运工作,总价款150万元,按进度付款,清运相关的环保、城管等部门协调及行政许可办理由清运方负责,工期至2020年12月30日(按政府动迁进度调整),违约方按总价20%支付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清运方进场施工,2021年5月,因清运方未办理环评手续擅自开展建筑垃圾粉碎加工,被环保部门出具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后续清运工作停滞。之后双方就已完成工程量、款项支付产生争议,清运方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合同、支付欠付清运服务费130余万元,发包方反诉要求清运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赔偿损失125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合同距约定完工时间已超5年仍有大量建筑未拆除,且发包方未按进度支付款项,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故确认合同于2024年8月9日解除,结合鉴定机构出具的已清运工程量结论,判决发包方支付清运方欠付清运服务费1202495元及对应利息,同时因清运方未按要求办理行政许可导致停工存在违约,判决清运方支付发包方违约金8万元,驳回双方其余诉求。相关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五百八十三条规定。
本案由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审理,对上海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沪0120民初15271号
- 案由:服务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6日
实务提醒
上海企业应注意,签订建筑垃圾清运等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服务合同前,要明确双方权责边界,尤其是环保、城管等部门的协调义务、行政许可办理主体、违约触发条件要明确写进合同条款,避免因权责不清导致违规停工产生损失。
上海企业需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留存完整的履约凭证,包括每次清运的车辆记录、施工确认单、双方沟通的书面记录,定期就已完成工程量做书面对账确认,避免产生争议时无据可依,影响款项追索。
特种服务类合同要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的触发条件,以及合同解除后的结算规则,避免因工期拖延长达数年无法解约产生额外损失。
很多上海市企业在搜索「上海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上海老板会搜「上海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上海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