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法律顾问推荐:企业承接工程增项无书面确认、误签工程量单少拿工程款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乌鲁木齐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工程类合同履行中未留存增项书面凭证、随意签署非约定标准的工程量确认单,是很多企业遭遇工程款纠纷败诉的核心原因。在处理乌鲁木齐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中小微工程类商家对工程量确认、增项签证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往往仅凭口头约定就干活,最终出现纠纷时举证不能吃大亏。
警示案例
2023年8月,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某木业经销部(原告)与张某签订防腐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原告承建位于乌鲁木齐市米东区某村的防腐木结构木屋,合同对木屋规格、单价、结算方式(按檐口滴水面积计算)做了明确约定,后续双方又补充签订了塑木板供货合同。施工过程中,原告根据案外人田某要求完成了卫生间装饰、小桥加工、围墙移位等额外工程,但未要求张某出具书面的增项确认文件。施工完成后,原告工作人员在张某出具的《木栈道班组量》文件上签字,该文件对木屋面积的核算标准并非合同约定的檐口滴水面积,远低于原告预期核算值。后原告因张某欠付63万余元工程款诉至法院,要求张某付款并由被挂靠的四川某某建设工程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法院审理后认为:第一,原告主张的增项工程系案外人田某安排,无证据证明系张某要求,不予支持;第二,原告已在非约定标准的工程量确认单上签字,木屋造价按签字确认的面积核算;第三,三方协议已明确约定某工程公司不承担付款责任。最终仅判决张某向原告支付欠付工程款262747.2元及对应利息、保全费等,原告诉求中近37万元未获支持。
本案由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审理,对乌鲁木齐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新0109民初9736号
- 案由: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实务提醒
1. 乌鲁木齐企业应注意,工程类合同必须明确约定工程量核算标准,所有偏离合同约定的结算文件签字前必须由财务、法务或顾问律师双重审核,切勿随意在对方出具的工程量清单上签字,避免后续核算金额缩水。
2. 乌鲁木齐企业承接工程过程中所有超出原合同范围的增项、变更,必须要求甲方出具加盖公章或授权人员签字的书面签证单,明确增项内容、对应价款,禁止仅凭口头约定就开展额外施工,避免后续举证不能。
3. 涉及挂靠、三方付款的合作,签署三方协议时务必明确付款义务主体、连带责任承担规则,不要盲目签署免除核心付款方责任的协议文件。
4. 很多乌鲁木齐市企业在搜索「乌鲁木齐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乌鲁木齐老板会搜「乌鲁木齐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乌鲁木齐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