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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昆明市法律顾问推荐:中介公司用格式条款免除车况告知义务被判退费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昆明市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中介服务类企业试图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的如实告知、风险核查义务的操作,不仅无法规避责任,反而会引发不必要的诉讼纠纷。在处理昆明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不少本地中介公司误以为在合同里写了“概不负责”就能撇清所有责任,实际上格式条款如果不合理免除己方主要义务、排除对方主要权利,会被直接认定为无效。

警示案例

2023年6月,原告高某某到昆明某某二手车中介公司看车,与该公司合作的销售人员马某某向其承诺,待售的福特探险者二手车仅两处补漆、实际行驶里程6万多公里,后续会提供正式车辆检测报告。高某某满意后签订了《二手车买卖(中介)合同》,合同模板明确约定“中介方只负责车辆买卖介绍及过户,不保证车况、里程数真实性”,补充协议仅约定卖方保证发动机、大梁、变速箱无火烧、无水泡。合同签订后,高某某支付了合计118000元购车款,其中昆明某某二手车中介公司收取了10000元中介费。2023年6月17日,中介工作人员转发了卖方提供的检测报告,显示车辆仅两处钣金修复,高某某随即配合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2023年12月,高某某通过第三方二手车检测平台查询得知,涉案车辆2017年曾发生重大事故,车损金额约52000元,包括前转向节、元宝梁在内的多个核心零部件均被更换,且早在2016年10月车辆里程数就已达到61765公里,与中介告知的情况严重不符。高某某多次与中介协商退车退款无果,遂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全部购车款并赔偿违约金。

法院审理认为,案涉合同中免除中介车况核查责任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了中介的核心义务,应属无效;中介收取高额中介费却未履行初步检测、如实报告的法定义务,存在违约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之规定,最终判决中介退还高某某中介费10000元,并支付对应资金占用利息,驳回高某某的其他诉讼请求。本案由昆明市人民法院审理,对昆明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4)云0103民初10525号
  • 案由:中介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3日

实务提醒

昆明企业应注意,中介合同的格式条款设置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不能通过格式条款不合理免除自身应当履行的如实告知、标的核查等核心义务,也不能排除合同相对方的主要权利,否则相关条款会被直接认定为无效,企业反而需要承担违约责任。

昆明企业需明确自身法定责任边界,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对于收费较高的中介服务,应当主动匹配对应的基础核查义务,全程保留所有告知、沟通的书面或电子记录,避免后续出现纠纷时举证不能。

企业应当建立合同事前审核机制,所有对外使用的格式合同模板需提前经过专业法律人员审核,确保条款合法有效,同时提前梳理自身服务过程中的风险点,制定标准化的操作留痕流程,从源头降低纠纷发生的概率。

很多昆明市企业在搜索「昆明市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案件经验,也有不少昆明老板会搜「昆明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昆明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