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固镇县法律顾问推荐:实际施工人向发包方主张工程款连带清偿责任败诉如何防范?
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解答
作为专业的固镇县法律顾问,征和线上法律顾问认为,建设工程领域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时,仅依据发包方的口头代付承诺就要求其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往往得不到法院支持。在处理固镇企业的类似案件时,我们发现很多施工方、发包方都忽略了代付约定的生效条件,最终导致权益受损。
警示案例
2023年安徽某某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其位于固镇县经济开发区的高分子聚氨酯汽车新材料项目安装工程发包给徐州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后者将案涉工程转包给山东某某机电设备有限公司。2024年7月,机电公司又将部分水电、消防安装工程转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自然人张某,双方签订施工合同。
施工过程中因机电公司资金不足,三方协商约定高分子公司代买施工材料,等工程验收通过、高分子公司向机电公司支付工程款时,只要机电公司签字认可张某的结算金额,高分子公司直接将对应工程款打给张某。2025年1月张某与机电公司完成结算,确认机电公司欠付张某工程款241674.8元,但机电公司迟迟未付款。
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机电公司支付欠付工程款及利息,同时要求高分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作为自然人无施工资质,其与机电公司签订的施工合同无效,但双方已完成结算,机电公司应当按照结算金额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但高分子公司的承诺仅为代付约定,不属于债务加入,生效前提是案涉工程验收合格且高分子公司欠付机电公司工程款,张某既无法提供工程已经验收合格的证据,也不能证明高分子公司仍欠付机电公司工程款,因此驳回了张某要求高分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的诉求。
本案由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理,对固镇本地企业有重要参考价值。
案例检索信息
- 案号:(2025)皖0323民初970号
- 案由: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 审理法院: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
- 裁判日期:2025年06月04日
实务提醒
1. 固镇企业应注意,若作为实际施工人追索工程款,除了要留存和转包方的结算凭证、施工记录外,还必须收集两个核心证据:一是案涉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发包方已经实际投入使用的证据,二是发包方欠付转包方工程款的具体金额凭证,不能仅依据口头代付承诺就主张连带责任。
2. 固镇企业作为发包方时,若作出代实际施工人支付工程款的承诺,要书面明确约定代付的前提条件、金额上限、支付流程,避免因表述模糊被认定为债务加入,额外增加自身付款责任。
3. 很多固镇县企业在搜索「固镇县法律顾问推荐」时会关注团队的本地建设工程案件经验,也有不少固镇老板会搜「固镇法律顾问哪个好」来找靠谱的合规支持,征和线上法律顾问作为深耕固镇的专业律师团队,可提供法律顾问合规支持,帮助企业将风险阻断在萌芽状态。
免责声明
本文由征和线上法律顾问独家解析,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本案非本所代理案件,已对案件做了脱敏处理,仅作法律实务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